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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愛,不是讓人瘋狂的愛

 

前些日子去挪威玩了一陣,讓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兒美麗的自然風光,也不是更美的北歐青年,而是在飛機上聽到的一個故事。女主人公是個37歲的挪威女人。有一天,她做教授的丈夫跟她坦白,自己愛上了一個學生。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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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去挪威玩了一陣,讓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兒美麗的自然風光,也不是更美的北歐青年,而是在飛機上聽到的一個故事。

 

女主人公是個37歲的挪威女人。

有一天,她做教授的丈夫跟她坦白,自己愛上了一個學生。

那天還是他們結婚7周年紀念日。

 

據女主人公說,她丈夫也不是故意挑那天說的,他本想過完紀念日再說,但那天女主人公發現丈夫情緒不對,兩人聊著聊著,丈夫就把事情抖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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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教授跟女學生還是柏拉圖式的愛情。

 

她問丈夫:「你想怎麼辦?」

 

丈夫說:「不知道。

 

「那你為什麼要告訴我?」

 

「你跟我說過,『你要是愛上了別人,我寧願你告訴我』。

 

「是呀,我還說過,我不願意你為我做什麼犧牲。

這樣對你我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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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得不到她,你會痛苦,她也會痛苦。

只有我自己不明真相傻樂,但這種快樂毫無意義。

那麼,你現在更愛她,是吧?」

 

丈夫沒說話,臉色跟她一樣慘白。

她明白那種傷害一個你在乎的人的痛,就算不及受傷害者的痛,也是劇烈的。

除了痛,還有深深的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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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無法把答案說出口:是的,我現在愛她更多。

不過她都懂了。

 

她說:「謝謝你告訴我。

婚姻可以破,信任不能破。

我們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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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就是討論離婚的事情了。

丈夫也挺夠義氣的,打算把財產都給她。

她說:「我不要你的錢。

我只有一個條件——我們先分手,3年後再正式離婚。

 

教授把她的條件跟那個學生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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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不太高興,不過最後還是妥協了。

 

給我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女主人公自始至終沒說過男人跟小三的一句壞話。

相反,在講這個故事之前,她說的第一句話是「我丈夫是個好人」。

比如當教授之前,他在一個公司上班,公司要裁一批人,其中有一個老員工。

他覺得自己年輕,有精力,更好找新工作,就主動提出自己走人,讓老員工留下。

 

女主人公說:「如果我不先提離婚,他是不會離的。

如果我尋死覓活懇求他別再見她,相信他也會那麼做,但留住他的人,留不住他的心,有什麼用?」

 

「但是,你把他推給她,就不怕他回不來嗎?」

 

「回不來就證明確實不是我的了,那我就再去邂逅屬於我的下一次愛情。

但是我不想讓自己帶著不甘心過活,所以我要盡最大的努力挽回,要是那樣他都沒有回頭,那我也就沒有什麼不甘心的了。

 

她接著說:「那個女孩確實很漂亮,聽說人也很好。

當然,我還是蠻相信丈夫的眼光的,不好的人,他也看不上。

不過她也跟多數人一樣,覺得年輕漂亮是優勢。

其實一點都不是。

年輕漂亮確實容易讓人愛上你。

得到愛不難,最難的是維持。

 

我問她:「為什麼是3年?」

 

她說:「哈哈,這是有科學依據的。

兩人的激情最多3年就燒光了,而且愛得越烈,燒得越快。

他天天跟我在一起,習慣了我的一切。

我確信,一旦分開,他還是會想念我的。

也許頭一年不會,第二年肯定會。

所以我第一年不會去搭理他們,讓他們燒吧。

等到第二年,再聯繫他。

我知道他的為人,他是不會瞞著那個女孩子來見我的。

但是他肯定會想見我,這個自信我還是有的。

女孩子知道他來見我,多半會有點不舒服。

年輕女孩嘛,都沒安全感。

然後我善解人意地跟他說,要不我們還是不見了?他有什麼反應其實都不重要了。

 

無非兩種情況:

 

第一,為了讓女朋友滿意,不見我。

他心裡肯定對小女朋友生出不滿意。

一對情侶,只要其中有一個人心裡不滿意,絕對要吵架。

 

第二,他見我。

那就換成是他小女朋友不滿意了,也肯定會吵架。

 

他是一個很不喜歡爭吵的人。

第三年的時候,他該開始有點煩她了。

到那時候,我就離開特隆赫姆(女主人公所在的城市)去旅遊,在Facebook上分享各種靚照,偶爾來點兒跟帥哥的合影。

當他看到我的生活中沒有了他,照樣陽光燦爛的時候,他反倒該失落了。

 

我說:「你太理智,太淡定了。

你到底愛不愛你丈夫呀?」

 

她說:「愛。

 

我還是不甘心,繼續問:「有多愛?」

 

她說:「姑娘,真正的愛不會讓你極其瘋狂,而是讓你極其理智。

為愛瘋狂是女人的天性。

瘋狂是件多麼容易的事情。

但你想想,讓一個女人違背自己的天性去愛,那得有多愛!」

 

然後她告訴我,現在就是第三年。

 

第一年,除了她也有了自己的情人以外,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一開始兩個人說好了,就是情人,但後來那個情人愛上了她,想跟她在一起,她便不再見他了。

 

第二年,女學生確實不高興教授來見女主人公,他們也就沒再見面,不過還在Facebook上聯繫著。

雖然他從不跟她提女朋友的事情,但他們的共同朋友告訴她,他們開始吵架了。

 

她一直在各個國家玩,只有上周回了特隆赫姆一趟。

回家前,她特地在Facebook上發布了消息。

這次他不顧女朋友的感受,約她出來喝咖啡了。

 

她帶著淺淺的微笑說:「昨天他打電話來說了很多話,不過核心就是他跟女朋友坦白了我們的事情,女朋友很崩潰,但還是不願意分手。

最後他提出來要分手,因為他想跟我複合。

我跟他說,等我旅行完再說。

 

我問:「你想跟他複合嗎?」

 

她說:「當然。

我愛他,他也愛我,為什麼不呢?不過我不能讓他知道我的想法。

回去我先拒絕他,讓他嘗嘗失去我是什麼滋味。

 

臨下飛機前,我問了最後一個問題:「那以後你丈夫要是再心思活絡怎麼辦?」

 

她笑笑說:「一個人對有魅力的異性產生一時迷戀的感覺,傾慕對方,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偶爾也會這樣。

關鍵是我們的迷戀是不是只是心思活絡,而不是行為也跟著活絡。

很多人把心動、迷戀或傾慕誤認為愛情,殊不知心動跟真正的愛情根本無法相比。

心動的感覺最多只是像鑽石的光芒,讓你驚嘆於它的華麗,恨不得立刻擁有;真愛就像陽光,久了也許會讓人覺得稀鬆平常,但這種光芒能溫暖你,照耀你,一旦失去,你就會發現整個世界都陷入黑暗了。

可惜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經過這次事情,相信他應該懂了。

 

後面的故事我就不知道了。

有多少聽眾,就能設想出多少種結局。

我設想的,或者說我願意相信的結局是——他們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前些日子去挪威玩了一陣,讓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那兒美麗的自然風光,也不是更美的北歐青年,而是在飛機上聽到的一個故事。女主人公是個37歲的挪威女人。有一天,她做教授的丈夫跟她坦白,自己愛上了一個學生。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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