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癱瘓後,老公每天往屋裡送飯,這天我替老公送了,出來後立馬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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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曉芬,今年30歲。與老公在考研期間認識,並在相處一年後就結了婚,老公結婚後對我很好,可是我卻發現了他的驚天大秘密,我來講講吧。嫁給的老公從小就父親去世,靠母親任勞任怨的養育,聽老公說小時候可哥憐了,與母親相依為命。 他母親含辛茹苦把他養大,砸鍋賣鐵供他上大學。我覺得他母親很偉大,所以結婚後我決定對婆婆加倍好,替老公好好孝順她。
結婚後我替婆婆洗衣服,去哪都陪著,有說有笑,老人家也很喜歡我。 到處炫耀自己有個好兒媳婦,我竟然成了別人羨慕的對象。可是老公卻不經常去看婆婆,說工作忙,沒時間,反正都是藉口。我叫他一起去也不去,我覺得老公就是不想回去。 沒過多久,婆婆就因為身體原因癱瘓了,一病不起。
老公和我就單獨給婆婆弄了個房間,順便接到了家裡和我們一起住,方便伺候。這個主意也是我跟老公提議的,雖然老公猶猶豫豫。我每天都堅持做飯,給婆婆做大魚大肉,為了讓婆婆儘量恢復身體,老公主動往屋裡送飯,就這樣日復一日,老公每次還都不讓我進去,說屋裡太髒,莫名其妙。 那天趁老公去廁所,我替老公進去送飯,進去後我都吃驚了,嚇壞了。屋裡邊臭氣熏天,婆婆躺在床上比生病前骨瘦如柴,我眼淚都流下來了。
飯在床頭放著,都發毛了,肯定是老公沒給婆婆餵飯。我覺得老公太不孝順了。 我立刻報警,說老公虐待母親,應該受到懲罰。老公直接跟我說要離婚,居然不向著他。我覺得做的沒錯,明明就是他不善待自己母親,你們說呢? 什麼是老人虐待? 根據國內相關研究所提出的定義,凡是使用不合理的方式對待65歲以上的老人,不論是在身體、心理、情緒、經濟,還是物質方面,或是疏忽於滿足居住、醫療、日常活動的需求等,皆可以稱為老人虐待。
(孫靜芸等,2012)也就是說,即使沒有主動的肢體或言語傷害,疏於照顧長者也算是老人虐待。 蔡啟源(2005)根據國內相關法條整理相對應之受虐類別,老人虐待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型:
聯合國將老人虐待定義為四種類型,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經濟剝削、疏於照料。台灣在中央主管老人保護的機關─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則界定老人虐待包含:身體虐待、心理與情緒虐待、遺棄、照顧者疏忽、財產剝奪、其他(如性侵害、社會剝削等等)。 綜上所述,老人虐待的類型不外乎身體、心理、經濟或性上面的虐待及攻擊、傷害行為,此外,故意或無意造成照顧上的疏忽也是常見的問題。近年來,經濟面的老人虐待,也越來越受到重視,可見老人虐待的類型已擴及生活的各個層面,且很可能全面地影響長者的晚年生活。 參考來源:http://funnyanecdote.com/docT053N2JBRXVBbkk9/3490#myz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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