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想的不能對不起老婆,但是面對曾經喜歡過的女人還是不忍拒絕
|
||||||||||||
我和我老婆的感情不能算很好,但是還過得去吧。她是屬於那種賢慧型的,不愛打扮,也不大買衣服,自己買那種幾十塊的地攤貨,卻捨得給我買商場裡幾百塊的衣服和鞋子。我們幾乎重來不爭吵,因為和她吵不起來,她脾氣很好的。我們有一個女兒,5歲,因為現在都在廠裡打工,為了攢錢買房子,暫時沒要二胎。 但是,前一陣子,有個我曾經喜歡過的女人,是我老鄉,也是我初中同學,我們曾經短暫在一起過(那時比較單純,沒發生過什麼),但由於家庭原因沒在一起。
後來各自結了婚,也沒有再聯繫。現在她說她已經離婚,目前一個人生活,就在我們廠附近的服裝廠裡。她有時候約我出去吃飯,有時候叫我接她下班,我都無法拒絕,可能也有一種想照顧人的衝動。畢竟有時候聽她訴苦,覺得她也不容易。 這一陣子我老婆在老家照顧我媽,我媽有點身體不好,所以沒發覺。
但是越覺得這樣,我就覺得越對不起老婆,我該怎麼辦啊? |
|
轉發 分享 是一種境界 |
你有什麼想法嗎?? 快留言!! |
Facebook 粉絲 留言版 |
2414人都推薦這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