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熊割喉殺童仍判無期 高分院理由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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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姓男童遇害現場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資料照片 2012年震驚社會的湯姆熊方姓男童遭割喉殺害命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今仍維持原判,判凶手曾文欽無期徒刑,仍可上訴。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下午說明理由時表示,合議庭更一審判決無期徒刑的理由,是參酌聯合國兩公約規定,維持死刑國家不得對任何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處死刑,再加上檢方沒有提出相關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被告沒有教化的可能性,所以駁回檢察官上訴。
方姓學童姑姑方珮綺今說,司法早就死了,她早就沒有期待了。每次開庭她都到場聆聽,精神科醫師曾當庭表示,曾文欽三年來沒有服用任何精神疾病藥物,精神狀態不但沒有變差,反而更加聰明,就連看守所管理員也說,曾文欽曾多次佯裝生病被戒護就醫,這一再證明曾文欽沒有精神疾病,而是裝瘋、裝傻。 方珮綺說,曾文欽當初冷血地殺害她的姪子,審判過程中又一再地用精神疾病來掩飾錯誤,什麼工作、感情不順遂等荒謬的理由,來合理化他的殺人理由,他泯滅人性、好吃懶做,只為了要吃牢飯,就去殺害一個無辜的小孩,真的很惡劣。 曾文欽(33歲,在押)2012年12月1日上午,在台南市湯姆熊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把10歲方姓男童騙到廁所後,用摺疊刀割喉致死。檢方將他起訴求處死刑後,一審以精神疾病等理由,僅判曾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
台南高分院前年10月二審判決時,又依據13次精神鑑定結果,和曾嫌有四次自殺紀錄,認定曾「想死又怕死」,才以犧牲幼童生命,藉被判死達到自殺目的,考量曾犯案時精神耗弱,維持免死判決,被民眾痛批「恐龍法官」。 最高法院決認為,不能光憑醫師鑑定,就認定曾男犯案時精神耗弱,因為他把方童騙到廁所殺害,看來辨識能力並無異常,應重新鑑定曾男是否裝病,且應綜合考量曾說過「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等言行後判處適當刑度。(辛啟松/台南報導) 曾文欽殺死方姓男童,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 方童姑姑難掩傷心情緒。羅琦文攝 面對判決結果,方童姑姑說司法早就死了,她早就沒有期待了。
羅琦文攝 【本篇轉自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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