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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死後我帶著兒子再婚,岳母知道後來我家一趟,我決定不結婚了 觀看數:261 人
婚姻情感,蝴蝶編輯整理:
老婆是我大姨家那邊的,和我家鄰村,我大姨介紹我們認識,岳父已經死了很多年,老婆雖然有個哥哥,但聽她說她哥哥已經離家十多年,早已了無音訊,我們談了半年就商量結婚了,我們結婚岳母沒要我家一分彩禮,她說她家雖然條件差,但結婚不是賣女兒呢。
婚後岳母和我們住一起,我努力掙錢,只想給老婆最好的生活,婚後一年,老婆給我生了個兒子,小生命的到來,讓這個家裡充滿了歡聲笑語。
兒子一歲後,岳母幫我們照顧,我和老婆去城裡打工,只能周末才能回家一趟,日子雖然辛苦,但只要有家人陪在身邊就足夠了。
兒子五歲那年,老婆患癌,花光了家裡積蓄,還欠下三萬多的外債,還是沒能救下老婆的生命,她的生命在二十九歲劃上了句號。
老婆走後,我努力掙錢,岳母幫我帶孩子,花了一年時間才還清了外債,正巧這個時候,岳母含著淚找到我,說:大銘(我),媽沒有留在這裡的意義了,我要回農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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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走後,我一個人拖著兒子真的不方便,於是打算給兒子找個後媽,半年後相親認識了個死了丈夫的女人,她不嫌棄我窮,而且不要我一分彩禮,唯一的要求就是他不會幫我帶兒子。
我心想兒子可以送去給我爸媽,讓他們幫我帶,然後安心和相親女人組建一個家,好好過日子。
在我們准備結婚前幾天,兒子外婆來了我家,兒子見到外婆高興的撲到她懷裡哭著說:外婆,小龍(兒子)不想去奶奶家,小龍要跟著外婆。
岳母輕輕推開兒子,含著淚遞給我一張卡,說:大銘,我們那有個農場主買了我家的兩塊自留地,人家拿來修圈舍,這裡是賣地的十二萬塊錢,你拿著,只求你把小龍讓我帶,讓我有個伴。
我當即打電話給相親對象,說願意給她十二萬彩禮,但要求她接受我兒子和兒子外婆,沒想到她說:有心給我錢,說明你愛我,既然愛我,就不要找些不相干的人來影響我們的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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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她這麼說,可想她是個多麼冷血的人,我掛了電話,跪倒在岳母跟前,哭著喊了聲‘媽’,我決定這婚不結了,好好孝順岳母,照顧好兒子,否則對不起良心。
他岳母家沒親人,女兒成家後全家其樂融融,女兒走了還有帶親的小外甥,賣地錢想到的只有給這唯一的親人,也沒提出任何要求。女婿也是一個重情義的人,無可非議,他的做法即關照了岳母,又可讓祖孫在一起。至於自己有合適的人再找不遲,我是這樣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