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詭異的廁所死屍案,1998年變態偷窺狂身體扭曲慘死在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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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槽內怪死事件 作者 | 安兒 · 編輯 | 肚皮君 01 案件回放 1989年2月28日晚上,當時23歲的女教師A,到小學校旁邊的教師宿舍裡方便,當她蹲下去後發現,廁所裡面好像有一隻鞋。 一聲尖叫,她提起褲子就跑,在外面站了一會後,驚魂普定之際,她決定打開蓄糞池的蓋子看個究竟。 當時使用的還是農村式的蓄糞池結構的廁所。這點很關鍵。 ▲日本當時農村的便槽結構圖 蓄糞池的蓋子一打開,女教師不禁毛骨悚然,糞便中居然有一雙白色的裸足。
於是她立即聯系了校長和同事,同事在了解情況後選擇了報警。 附近警署的警察立即趕到,就連村裡的消防團員也來到了現場。 ▲偵查人員查看事發現場 但由於廁所便池太窄,警方進行了各種嘗試也不能把裡面的人拖出來,最後不得不叫來一輛推土機,把蓄糞池挖開。 蓄糞池裡面的人已經是一具僵硬的屍體,形狀非常奇怪,上半身赤裸,頭部在便器正下方,臉微微向左,上衣脫下來捲成一團抱在手裡,那隻被女教師看到的鞋子就在頭部附近,而另一隻鞋子則不知去向。 經判別,死者是和女教師A同村的青年S,當時25歲。
法醫屍檢後發現,除了手腳關節處有小面積的輕度擦傷外,身上再無其他致命傷,也沒有打鬥過的痕跡,死因是寒冷導致的肺循環系統障礙。 警方最終判斷,這是一起變態偷窺事件。 死者生前是個喜歡體育和音樂的性格開朗的青年,在村裡很受歡迎,經常受朋友所託在婚禮上致辭,就連村長選舉上也有候選人找他做演講替自己游說村民。 對於S的死因,村裡人推測,近年來的村長選舉激烈,背後有不少金錢交易,S可能被捲入其中,被人故意害死。 另外,S和女教師A原來就認識,A的男友和S是朋友關系。
A經常會接到騷擾電話,S和A的男友曾經將騷擾電話錄音,打算自己找出騷擾者,並且已經有了目標。 02 案件疑點 這個案件留下了很多謎題: ▲案件的示意圖 其一、死者S的另一隻鞋子在教師宿舍幾百米外的一個土坡上被發現。S為什麼要光著一隻腳去“偷窺”? 其二、 A的宿舍距離S的家大約是10分鐘的路程,S的車子被發現停在案發附近,沒有上鎖。 其三、在2月份如此寒冷的天氣裡,S為什麼會脫去上衣? 其四、在廁所昏黃的燈光下,女教師為什麼能一眼就看到便器深處有雙鞋子? 其五、屍檢結果顯示,S是26號死亡,最後的目擊人是其父親。據S的父親說,22號這天下午,S說自己出去一下。
從22號到26號這4天期間,S去了什麼地方?S平時是和父母、祖母一起生活的。 其六、當時的屍檢沒有做藥物檢查,因此無法判斷是不是被人下藥害死後故意放入廁所。 其七、警方曾做過現場還原實驗,發現身高170體態偏瘦的男性是無法進入蓄糞池的。 03 安兒觀點 我個人的觀點是他殺案。 1.廁所裡的U行管道是水泥做的,這種水泥管道在做的時候工廠用的是大型的磨具澆灌製作,裡面很平滑不會出現較大的水泥顆粒。
該廁所管道常年經過儲存人體排洩的糞便(人體排出的糞便是具有油膩性的)糞便發酵會變得潮濕生長青苔也很正常,人的骨骼是可以向內收縮一定的程度,所以當被害者有意要進入這個管道時這些條件就促成了方便他進去的潤滑劑。 2.一個可以讓村長選舉的候選人邀請他去做說客去說服村民。這樣的一個人會主動爬一個從外觀上看起來根本容不下一個成年男性的管道,(管道是雙口,一邊是房間內的蹲廁一邊是方外的糞池排除口,下方是1.2米的積糞池。排出口直徑為0.36米,被害人肩寬0.41)除非是被迫。 法醫鑑定被害人沒有明顯打鬥的傷痕,但是被害人的鞋子一個在被害人的臉上而另一隻卻在離開女教師廁所的100米開外的小山坡上(假設被害人是想偷窺女教師,那他會在100米開外一隻腳穿鞋一隻腳不穿鞋走去嗎? 我這樣的假設更主要來自於法醫鑑定死者的腳沒有傷痕,我查閱了一些相關的文章,當時的天氣為深秋,相比較夏天來說天氣變冷會使泥土變硬赤腳走在上坡的地上腳掌承受的壓力很大,很容易受傷。那被害人所穿的襪子或者他沒誇襪子這個不得而知。 3.被害者在失蹤的前幾天天做過幾件事情,第一幫助女教師找出騷擾女教師的人,第二幫助村長候選人說服村民。那就要說說騷擾女教師的這件事了。 被害人是正面朝上,頭部剛好對著女教師所用的蹲坑下面,會選擇這樣的方式,那選擇人具有一定的偷窺技巧。不僅僅有這樣的偷窺技巧,還要對女教師家裡家外足夠收悉,(在外面的排糞口是有蓋子的。 試問被害人如果是捲入了村長選舉收受賄賂中,那麼假設被害人是在小山坡上第一次被害,為何行兇者千裡迢迢把被害人搬運到女教師家的蓄糞池。 更何況兇殺知道女教師家外有蓄糞池還知道位置所在,更關鍵的是兇殺知道女教師這幾天不在家。)當時是日本在舉行慶典的時間,學校也處在放假,但是女教師是獨自居住,廁所是個人所用。 最簡單的是村長選舉和女教師沒有太大關系。兇殺犯不著大費周章設計。 4.被害人性格陽光,被請多次在婚禮上演講。 5.被害人離開家是對父親說我出去一會,便失蹤2天後被發現死於廁所管道裡。 6.u形管道底部長1.2米,寬.05米。管道底部狹窄無法轉身。能用手夠到鞋的幾率不大。 7.被害人被發現時脫了上衣並折疊抱在懷裡,這是冷死的一種錯覺反應,會感到全身發熱便會脫去衣服,這是即將喪死生命的表現。 8.騷擾者會讓人聯繫到偷窺狂,變態猥瑣之類。 9.鞋子可以是兇手帶到小山坡上.(該條件必須是兇殺) 綜上是我對這件案子的思路。 04 結論解析 自殺結論:被害人在100米開外的小山坡上突然想偷窺女教師,於是加快腳步拼了命的跑掉了一隻鞋也不管不顧的跑到了沒有人在的宿舍外的廁所排糞口,還瞎了眼的進了外觀根本容不下一個成年男性的管道裡。然後出不來凍死在裡面。 這個結論是不問前因不顧後果的自殺式結論。若是自殺,為何要面部朝上?將自己比作偷窺狂的模樣?面部朝下不是更容易進去?為何一隻鞋在死者的臉上? 騷擾者殺害被害人:被害人在調查騷擾者的時候發現了是誰了,並在死亡的前倆天雙方取得了聯系並且要求見面,見面的地點在女教師居住的地方100米開外的小山坡上。 雙方發生爭執,騷擾者迷暈了被害人(失落的一隻鞋)將被害人運到寢室外的排糞口,用能威脅被害人生命的武器威脅被害人以面部朝上的姿勢進入管道內。並且口中咬著自己的另一隻鞋。 電話騷擾者能如此確定這段時間寢室裡不會有人? 電話騷擾者如何確定排糞口的位置? 被害人猜測騷擾者的身份,並沒有真憑實據,騷擾者飾扣否認再簡單不過,為何要痛下殺手? 想到惡意騷擾就會使人聯想到偷窺狂之類的反面角色,為何被害人會毫無防備的毫無反抗的讓騷擾者迷暈自己?(可以反過來,見面地點是女教師寢室,鞋子是被騷擾者帶至小山坡) 只出現過一次的第四者殺害被害人:這第四者便是女教師的男友,這是我最滿意的答案。 女教師的男友在得知女友被騷擾時會想得知女性被騷擾的方法,其中騷擾女性的有,電話騷擾,跟蹤騷擾,偷窺騷擾其中的方法方案。 在女教師男友和被害人一起調查騷擾者中,女教師男友有更大的搜索范圍和目標。 假設,女教師男友在調查時發現女教師和被害者有不一般的關系,這種關系時女教師的男友非常憤怒,女教師的男友根據之前了解到偷窺方法,包括迷藥的使用。 他約了被害人在小山坡上見面,理由應該是以騷擾者有看新的進展。並在被害人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迷暈了被害人。並將其運至廁所外的排污口。(可以反過來,見面地點是女教師寢室,鞋子是被女教師男友帶至小山坡)逼迫被害人咬著自己的鞋子模仿偷窺變態正面進入u形管道裡。 這裡要說一下,女教師男友是想懲罰被害人還是想加害他這個不得而知,可能進去後出不來了,嚇到了女教師的男友,他一不做二不休的直接拋棄被害者,並且處理了現場,那隻出現在100米開外的鞋子是女教師男友為了清理現場所做。 如果女教師男友一開始就想殺害被害人,那麼這個案子就是情殺案,女教師男友以這樣的一個行兇方案表示他對女教師和被害人之間的關系的痛恨。動機是情傷,掩蓋是嫁禍騷擾者。因為以這個時間段和騷擾者的出現是非常好的嫁禍對象。 這裡給大家腦補下,當被害人還活著的時候奄奄一息,女教師回來了,並且上了廁所,蹲廁有的人喜歡洞在前有的喜歡洞在後,當女教師上廁所,一雙眼睛靠著頭頂上的光(夜裡)看到了女教師那雙眼睛直直的盯著他,當尿液流過被害人的臉上他本能的用鞋擋在了自己臉上,但是那雙眼睛看曾直直的看著頭頂上的光。 文章來源: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TEwMTQ5NA==&mid=2659664064&idx=1&sn=0c181760f2d546ad1107f9d543a65890&chksm=84415d99b336d48fc3023fc241389964b7b2af588709408ab3e1779af496263644f8fd5cf107&scene=0&xtrack=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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