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的犧牲不是愛, 是不能承受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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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付出,叫中國式的犧牲付出,在現在家庭關係非常常見。 我們經常會看到,一個人失去了自我,完全為了別人或者孩子而活。這樣的人既壓抑又隱忍,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自己」,他們的口頭禪往往是:「我還不都是為了你」。 一旦有了傷痛和不公,就會希望獲得代價和補償,接著便會破壞兩個人甚至整個家庭的關係。 犧牲式的付出,並不會給任何人帶來幸福,甚至會讓對方的生命承受不能承受之重,不管對方是伴侶、是父母還是孩子。
為了孩子過度犧牲自己的母親 過度的犧牲不是愛, 是不能承受的負擔。 相信很多子女一定聽過自己媽媽這樣的抱怨: 我捨不得吃,捨不得穿,什麼都給你們好的,起早貪黑地幹活都是為了你們,為了這個家,你卻這樣不懂事,真讓我傷心。 也許是舊社會的觀念的複製,認為母親或者女人就應該為了家庭,為了子女犧牲自己,奉獻自己,也許是母性使然,母親會愛護孩子,熱愛家庭,為了家人任勞任怨,不斷付出,委屈求全。 總之母親這一角色總是與奉獻和犧牲聯繫在一起,但是一個人過度犧牲自己,長期讓自己受委屈,既不會讓自己感覺幸福,也會讓身邊的人產生愧疚、壓抑的情緒。 多年前有一則新聞引起廣泛的熱議,哈爾濱有一個單親母親,從兒子中考一直陪讀到兒子考研。
孩子兩次考研兩次失敗,為了母親,他還想再考。但嚴重的抑鬱症,使他再也考不下去了。 孩子持刀自殘,母親奪刀相救,結果誤刺母親,險些要了她的性命。 據說這位母親本來是一個性格開朗、工作幹練的基層婦女幹部。當她下決心進城陪讀的時候,剛剛40歲出頭。
她拒絕再婚,辭掉工作,賣掉房子,把自己生命的全部都押在了兒子身上。 結果她換來的不僅是孩子考試的失敗,也毀了孩子的人生。 母親為了孩子,過度犧牲自己,一個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沒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單自己活得累,而且還會給孩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負擔。 紀伯倫在《先知的靈光——孩子》中說到: 他們是借你們而來, 卻不是從你們而來; 他們雖和你們同在, 卻不從屬你們。 你們可以給他們愛, 卻不可以給他們思想; 你們可以蔭庇他們的身體, 卻不能蔭庇他們的靈魂。
孩子也會有自己的選擇和人生之路要走,他們有自己的自由和思想。 那些企圖控制孩子,那些希望以犧牲自我為條件換取孩子成功的父母,很有可能會犧牲掉自己的孩子。 而那些給孩子自由成長空間,同時不放棄自己的追求,努力為自己奮鬥的父母,則會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使得孩子更健康更快樂地成長。 為了伴侶過度犧牲自己的妻子 很多女性會為了孩子過度犧牲自己, 面對伴侶時也常常過度犧牲自己。 我有個男性友人近日非常苦惱,因為他的老婆總是動不動就對他發脾氣和指責一通,有時甚至對他進行人身攻擊。
常常以「我為了你」為開頭、以「可是我卻什麼都沒得到,你還這樣對待我,你個沒良心的」為結尾。 當年他們在另一個小城市生活,為了自己的事業發展,老婆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兩人一起來到大城市打拚和奮鬥。 來到大城市發展後,兩個人都有了新工作,但是男方工作異常忙碌,老婆為了老公的健康,辭了工作,照顧起他的起居飲食,兩個人過起了幸福的同居生活。 但是好景不長,當老公獲得事業上的晉陞、小有所成的時候,開始頻繁爭吵。 女方因為一心撲在男方身上,在新城市裡並沒有交到多少朋友,男方工作忙碌不能陪伴她的時候,她倍感孤單。 隨著老公事業的發展,她越來越沒自信而且變得多疑,常常查看對方的手機,盤問老公的行蹤,懷疑他和別的女性有染,覺得自己為他遠離家鄉,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實在不值又委屈。 這使得她長期陷於痛苦,又讓另一半不勝其擾。 我對這位男性友人的建議是: 找個保姆照顧兩個人的生活起居,讓老婆停止過度犧牲,鼓勵老婆出去找份自己喜歡的工作,同時出去社交,建立起自己的朋友圈,這樣她不僅沒時間去吵架,也更能找到自己的價值。 過度犧牲不僅是親子關係的障礙,也是婚戀關係中的一大殺手。 很多女性錯誤得認為:當自己為這個家庭,為這個男人付出更多的心血,奉獻更多的自我,就能得到對方更多的愛。 但我們發現,實際上正好恰恰相反。 越是更愛自己的女性(當然這裡的愛自己並不是自私自利,而是活出自己的生命),越容易擁有一個更愛自己的伴侶與更美滿的婚姻生活。 而為了父母、家庭、伴侶、公婆、子女而付出一切,犧牲一切的女性,反而會面對更多的貶抑與指責,生活不幸福。 如果男女雙方獲得的幸福,是通過女性過度犧牲(無論犧牲的是她的事業、學業、還是人際關係)而獲得的,那麼他們的關係不僅不會很穩定、幸福很持久,往往還會出現問題。 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犧牲意味著傷痛,意味著不公,只要有傷痛和不公,就會希望獲得代價和補償,一旦想獲得代價和補償就會破壞兩個人關係。 犧牲的女性內心,其實並不是心甘情願地付出,而是為了有所得而犧牲的,但是得到多少才算公平和滿足呢? 而承受犧牲的男性會產生很多的負罪感,剛開始他會感謝或疼惜女性的付出,更愛她。 但是時間一久,對對方的疼惜與愛也會減弱,同時也會因為不堪負罪感、愧疚感的壓力開始逃避。 為了躲避內心的負罪感,反而會認為女性的付出和犧牲是理所應當的,是她自己沒有能力的表現,會更加貶低與指責女性。 這就會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導致關係破裂。 我們看到很多為了伴侶犧牲的女性,最後不僅得不到伴侶的愛,還導致伴侶離開她就是這個原因。 在現代社會中仍有一部分女性,把自己的人生希望全部寄托在孩子和伴侶身上,認為自己是從屬於孩子,從屬於伴侶的。 以為孩子有出息,就是自己有出息;伴侶事業上獲得成功了,就是自己成功了。 其實這是一種天真的錯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伴侶、子女並不能代表你去創造價值,一個人對自我價值的尋找與建立,對生命的探索必須由自己完成。 還有的女性企圖通過犧牲自己的某項權利和某種需求來獲取伴侶的愛,其實這種人並不能夠很好的愛自己,也註定無法很好的愛他人,只是以各種各樣變相的方式去控制對方。 她們的口頭禪常常是:「你看,我為了你這樣,我為了你那樣,你卻什麼都沒有為我做。」「我對你這麼好,你卻老讓我傷心……」 其實她們表達的深層含義是: 我為了你犧牲了自己的一切,可是你卻沒有給我完全的回報。 說到底,這些統統不是愛,也不是心甘情願的付出,而是打著愛的旗號索取,這是一種隱形的要求,要求物質和情感的等價交換,這是把自己索取愛當成愛對方。 因此,她們會對在伴侶身上的每一點付出記得清清楚楚,同樣也會斤斤計較,明明是自私地索取愛卻老感覺是自我犧牲,所以沒有等價回報的時候就成為怨婦,成為受害者。 不過度犧牲,才會有真的幸福 我鼓勵女性不要犧牲自己,要建立起自己的價值。 一個女人,首先是作為一個獨立的人存在,然後才有其他屬性,作為妻子,或者作為母親的角色。 如果你把自我的價值建立在男人和孩子,你自己既不幸福,也會使得男人、孩子因為要對你負責而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有自己的人生之路要走,這條路也是不同於他人的,不管是面對孩子,還是面對伴侶,女性要學會愛自己,避免過度犧牲掉自己的自由、獨立和幸福。 事實上我們應該認識到: 幸福是一種能力,真正的幸福感並不是來自外部的給予,而是來自自我內心深處的滋養。 德國情感醫師愛娃寫了一本書叫《愛自己,和誰結婚都一樣》表達這樣一個觀點: 你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請將尋找愛的觸角伸向自己的世界。 我們是有能力讓自己獲得幸福的,不必通過自我犧牲的方式獲得。 不要再等待別人來斟滿自己的杯子,也不要一味地無私奉獻。如果我們能先將自己面前的杯子斟滿,心滿意足地快樂了,自然就能將滿溢的福杯分享給周圍的人,也能快樂地接受別人的給與。 從現在開始停止一味奉獻,拒絕過度犧牲,學會愛自己,只有愛自己的人才能更好的愛他人,得到他人的愛。 參考來源:http://www.insightslife.news/show/135919 文章來源: #onead_activ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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