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豪門養那麼多「家妓」做什麼,當成用品招待客人,比官妓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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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男性只要有錢,養活的起,就能娶很多女子,但是的對於很多達官貴人來說,這還不滿足,他們還會豢養家妓,家妓一般能歌善舞,可以供主人享樂,她們和官妓是不一樣的。
官妓是官府公開創辦的機構,主要是對老百姓開放,掙百姓的錢,最早的官妓是春秋時期的管仲在齊國設立的,當時齊國召集了幾百個女子,借著這個政策,齊國的經濟很快發展起來。 那麼什麼人會做官妓呢?她們大多是被人拐賣,父母拋棄,還有一些是犯了罪的達官貴人家裡的女性,因為這些女子沒有自由,只能被逼著出賣身體來活命。
雖然官妓的女性命運悲慘,但是她們還是被國家養活的,國家對她們還是很照顧的。但是家妓就不一樣了,她們只是達官貴人的個人財產。
家妓最早記載在戰國的時候,當時的大商人呂不韋養了很多會唱歌跳舞的女子,他平時除了觀看她們的表演外,如果有客人覺得那個不錯,他就會把這個女子送給客人,而這些女子作為他的財產自然也沒有權利拒絕。
而有錢人對家妓的要求是非常高的,她們必須會一些才藝,能夠讓主人覺得很開心,才會被留下,而對於家妓來說,她們一般是不需要出賣身體的,靠的是手藝來養活自己。 在北魏時,有一個王爺的女兒叫元玉儀,她長的姿容靚麗,被很多男子喜歡,但是後來她的父親在政治鬥爭中失敗,被殺害,她也受到了牽連,最後淪落為了大官家裡的家妓。
那麼古代的達官貴人為什麼非常喜歡豢養家妓呢?其實除了欣賞她們的才藝外,還有很多原因,人們是不知道的。 首先,家妓的多少可以顯示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在古代會唱歌跳舞的女子是很少的,如果這個人能得到很多家妓,那麼他就會得到別人的尊重。
其次,家妓還會用來送人,如果你要辦事情,求人的時候找上一個漂亮的家妓,就會事半功倍。 最後,家妓還是主人的享樂的工具,不過家妓的地位非常低,沒有名份,所以地位也是很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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