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上門要錢,老婆把她趕走,在她走時留下一張字條,看完後我選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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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劉德忠,今年36歲了。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人,父母甚至活這麼大還沒出過本市,但是我年輕的時候不安於現狀,跟村裡的同齡人去了南方大城市打工。 剛開始去的時候我就在在工地上幹些簡單的體力活,雖然累但是賺得多,而且還不操心。後來我認識了我老婆,她老家就是當地城中村的,比我大三歲,主要是在工地上給我們做飯。 因為她長得比較丑,所以工友們都不喜歡她,但是我覺得他挺好,心地很善良而且很賢惠,最關鍵的是如果我能娶了她就可以留在大城市了。
所以,別人嫌棄她的時候我反而總是誇獎她,她經常被我誇得合不攏嘴,每次還會給我多打一點飯。後來慢慢的我就跟她好上了,私下裡兩個人還一起出去約過會。 談了一年多之後,我就打電話跟家裡說我在這邊找到了對象,想要留在這邊的大城市幹活。我父母聽了以後很不高興,因為我是家裡就我這麼一個兒子,去外面打工到罷了,但是入贅到這邊,他們怎麼也接受不了,所以極力反對我的提議。但我鐵了心要留下來,怎麼能輕易動搖。
我趁著過年在老家的時候偷了戶口本,回來以後馬上就跟她結了婚。 婚後我們根本就沒有住的地方,所以只好各自住在工棚里,再後來我們跟別人合租了一個平房,就這樣過了五年的苦日子,第二年的時候老婆給我生了一個兒子,我也把這個喜訊告訴了我父母,但這五年來我再也沒有回過家。但出乎我跟老婆預料的是,我們結婚第六年的時候老婆他們村居然拆遷了,按照她家平房的面積居然可以換三套樓房,而老婆也是獨生女,老丈人理所當然的給了我們兩口子一套。 後來我就跟老婆提議,把我們的這套房子賣了跟我一起回我老家,這麼多錢不但可以在我們那買一套大房子,還能餘下很多,到時候還可以做點小生意,我也好回家給我爹媽養老。聽我說完以後老婆想都沒想就同意,因為他家的房子地段好,所以沒過兩天房子就賣了。
於是我讓她先回娘家住一陣子,把錢交給我,等我回去安頓好了,再接她們娘倆過來。 回家以後爹媽看我穿的西裝革履,還帶著這麼多錢,以為我在外面發了財,兩個人高興的不得了,還召集了一些關係好的街坊親戚來家裡吃飯。其中就有鄰居家的女兒小霞,這都八年沒見,小霞都變成一個漂亮的大姑娘了,她朝我使了個眼色,我就覺得像是春天來了。而且吃飯時她就坐在我旁邊。我這個人本來就不勝酒力,相親看我有了錢,排著隊過來敬酒,我沒喝幾杯就有點犯迷糊,後來隱約記得小霞還幫我擋酒,還記得大家散貨以後小霞坐在了我的腿上,問我她漂不漂亮。
我看了看小霞又想了想家裡的那個丑婆娘,當時就沒控制得住自己。我媽收拾完出來看到我們以後居然說我們傷風敗俗,但我趁著酒勁兒朝我媽喊道:「人家姑娘都願意,你在這啰嗦什麼。我要現在有錢了,誰也管不了我。我要離婚,我要娶她。」小霞聽我這麼說,當時就逼著我打電話給我老婆提離婚,而我想都沒想就打起電話打了過去。
我在電話里直接跟老婆說,我們離婚吧。沒等老婆張嘴,我就掛了電話,而我媽在旁邊實在是看不下去,拿起來拖把就要打我,而我趕緊領著小霞跑出了家,晚上的時候我們兩個人一起住到了縣城的小賓館。 第二天我醒了以後,小霞就坐在我旁邊直勾勾地看著我,他問我記不記得昨天的話。小霞這麼漂亮,還這麼年輕,我怎麼能辜負她。我說:「我當然記得,咱們往後就算是名義上的夫妻了,雖然我有一個孩子,但我肯定會跟老婆離婚的,以後你就是我老婆。」小霞聽了很高興,我們就這樣又過了一晚。第二天我就定了回去的火車票,跟老婆離了婚。離婚的時候我把錢都還給她,只留了十萬,她死活不同意,可也沒有辦法。我去他家帶上了孩子,馬上就回了老家。 十萬塊錢在我們村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小霞看到錢以後也十分高興,當即就跟我去領了證,可沒過幾天前妻居然找上門要錢,讓我把那十萬塊錢也還給她,老婆把她趕走,她走時留下一張字條,看完我趕緊離婚。 字條上面寫道:只要我離婚,就把家裡另一套房子也賣了,把錢給我。看完之後我想都沒想就趕緊跟老婆離了婚,畢竟好看不能當飯吃,人還是要現實一點。老婆知道我剛跟她結婚沒幾天就要離婚,直接就癱倒在了地上,嘴裡還一直罵我沒良心兩面三刀,還說我是牆頭草風吹兩邊倒。可我這也是為了孩子考慮,畢竟村裡條件這麼差,孩子也馬上就要上小學了,還是回到大城市比較好,你們說我做錯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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