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後娘家不收留我,再嫁有錢人母親說的話,我給她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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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路 我們家裡姐弟兩個人,從小我就以為父母是特別重男輕女的人,因為在弟弟沒有出生之前,父母一直都很疼我,可是自從弟弟出生以後,他就奪走了父母對我的愛。父母總說是因為弟弟小,可是我知道,他們不喜歡我,並不是這個原因。儘管父母非常的偏愛弟弟,可是他們仍舊很愛他們,哪有當兒女的不喜歡自己的父母的呢? 父母對弟弟的偏愛不是一星半點,他們有好吃的都給弟弟,讓弟弟上大學,不讓我上大學,我初中畢業后就出去打工,掙錢都要給他們,父母說這錢得留著給弟弟娶媳婦用。等我到了結婚的年齡了,他們直接幫我安排了一門婚事,根本不問我是否同意,接了人家的彩禮,就讓我嫁過去。 因為沒有感情基礎,註定了我們不會幸福,果然,我們過了不到一年的時候,因為感情不和,最後我和前夫離婚了。
離婚後我回娘家,可是父母生生的把我趕出去了,他們說不能讓我在娘家住,因為那樣婆婆家會來找他們要彩禮的。本身遭受了離婚的打擊,娘家又不收留我,當時我的痛苦真是無法言語。 在和前夫離婚兩年後,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是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對我又很好,並且家庭條件也好,我這和老公在一起了,父母又找到了我,還告訴我,要結婚,就得多要彩禮,反正婆家有錢,不在乎三瓜兩棗的。我不同意要彩禮,因為我和老公是真心相愛的,最後怕父母又鬧出幺蛾子,我就和老公偷偷的領了結婚證。 可是沒有想到,在辦婚禮前,父母又找到了我,非要逼著我拿出二十萬,就在我去衛生間的時候,我聽到了父母的談話,母親說:今天這二十萬我必須要到手,要不我白養了她。
父親說:早知道當初咱們自己能生,說什麼也不能領養她啊?這錢咱們必須得要,實在不行就和她攤牌,告訴她,她不是咱們親生的,要撫養費。 聽到這話,我淚如雨下,我一下子明白了,原來他們這些年對我不好,不是因為重男輕女,更不是因為我比弟弟大,而是因為我不是他們親生的。我就不明白,為什麼當初領養了我,現在又不能對我好呢?最後我和老公商量了一下,還是決定給他們二十萬,不過把這錢給他們的時候,我告訴了他們:這二十萬足夠付你們這些年對我的養育之恩,從此以後,我們沒有任何的關係了,不要再來找我了。 雖然我這麼說,可是當他們接過錢,還是笑呵呵的走了,看著他們這個樣子,我更加的難過,我一直拿他們當父母,他們到底把我當成了什麼? 文章來源: https://www.toutiao.com/a650935992640444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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