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殿霞留給女兒6000萬遺產,如今已過億,鄭欣宜卻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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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沈殿霞逝世時給女兒留下了6000萬港幣的遺產。 早前鄭欣宜事業不順,生活陷入窘境,媒體還在質疑鄭欣宜這麼快就將6000萬揮霍光了,而事實並非如此。 其實,沈殿霞因為怕女兒亂花錢,所以這筆錢規定要等鄭欣宜35歲時才能動用。 所以,鄭欣宜每個月只能從中領取兩萬元當生活費,好在她夠努力,自從簽約公司後,工作量增加,收入也穩定了。 多年來除了時長要自己面對孤單外,鄭欣宜還學會了理財,就算生活在困難,也不曾求助於父親鄭少秋。
如今這筆錢按國內的利率來算的話,總額已經過億了,再過五年,鄭欣宜35歲就可以坐擁上億身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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