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槍決妻還嗆法官「不敢判死」 狠男因這理由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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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判決理由) 躲藏5天落網遭聲押時哭求法官「請判我死刑」, 被起訴後卻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還曾比出開槍手勢, 要被害家屬律師轉告小姨子不要出庭,並撂狠話:「不然我一定打死她!」士林地院, 認為施男因認妻子移情別戀,又對妻子人工流產不諒解,才痛下殺手, 與無端殺人有「一線之隔」,今依殺人罪判施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施信誠今天親自出庭聆判,當庭聽完法官判他無期徒刑後, 他向法官表示,自己身體不舒服,希望法官可以派車讓他先還押看守所, 法官聽完他的請求,裁示由法警處理,但因尚無囚車可派發, 士林地院已請台北看守所緊急送施男的藥物前來。合議庭批評施男在擊發子彈時, 槍孔距離被害人頭部僅數公分,被害人因中彈而倒臥血泊中,施男為了置被害人於死地, 僅在1秒內又再度開槍,且沒有慌亂或遲疑,行兇過程殘暴血腥,手段兇殘。 案發後,施男多次在法庭上口出狂言,稱「告訴人如果來的話,我要把她打死」、 「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直接殺她一次」難認其有悔悟。
合議庭認為,施男是因認為妻子移情別戀,加上不諒解妻子施行人工流產, 才會動下殺手,與無端殺人或殘暴不仁任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情形, 仍有一線之隔,而施男在妻子離家後,多次傳簡訊表達憐愛之情, 試圖挽回婚姻關係,也曾在審理過程中哭訴仍愛著妻子, 希望判處死刑還妻子公道,認為施男對妻子仍有感情,良心尚未泯滅, 因此依家暴殺人罪判處施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槍枝罪判刑3年8個月, 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得服勞役80天,並沒收犯案槍枝。施信誠(46歲)有妨害性自主等前科, 妻子因不堪長年遭受家暴,聲請保護令,並在4年前趁施另案被羈押時, 躲到新北市訴請離婚,去年3月10日,施男輾轉查出妻子工作的寵物店地址, 持槍登門指著妻子頭部威脅「跟我走!」妻子大喊「不要!」施男憤而開槍射擊其左額頭。 見妻子倒地後,還想補槍,只是這次因卡彈而未擊發, 一旁寵物店員工一開始原以為是假槍,想上前制止,卻見到施妻被射殺渾身是血, 嚇得趕緊報警,施妻因子彈射進額頭左側、卡在腦內,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 施信誠逃亡5天後投案坦承殺妻,至今仍在押, 去年6月,法院借提在押施男勘驗行兇時監視器畫面,問施為何離開現場後又一度返回, 施竟說:「因為我要確定她死了沒,沒死我要再補槍!」 庭訊近尾聲時,施男突狠嗆法警:「恁爸看你不爽很久了!看啥小?」 又對法官說:「你不用存心要我死,我本來就想死了,我沒有教化可能!」 直到律師安撫,施男情緒才稍平復。(顏凡裴/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1:08 (此篇轉述蘋果日報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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