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高中生 日月明功陳巧明判13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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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明。資料照片
彰化靈修團體「日月明功」女教主陳巧明3年前夥同教徒以幫助戒毒之名,囚禁一名詹姓高中男生毆打凌虐致死,詹母黃芬雀更因信仰陳女權威而參與害死兒子的罪行,最高法院今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陳女13年徒刑、黃女4年6月徒刑、另3名共犯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各3年8月到4年,均定讞,僅王昱翔涉案部分被發回更審。 本案一度震驚全國,日月明功也被視為異端邪教。判決指出,陳巧明(60歲,在押)原為舞蹈老師,1997年自創「日月明功」傳授學員伸展肢體與調息,藉此改善身心靈,逐漸變成靈修團體,陳女後來並以祖厝「默園」當作信徒共同聚會修練場所。 但陳女2008年離婚後,性格大變,灌輸信徒凡事須向她報告、坦白,須聽從她的指示,還動輒要求信徒寫心得感想或自白書給她留存,若信徒不聽話或反抗,陳女就當眾責罵、掌摑或踹踢加以羞辱,並建立所謂「處理事情」的模式,命令在場信徒都須附和、參與她對受責者的管教,否則一併受罰。
黃芬雀(51歲)因長期追隨陳女而夫妻失和,她帶著兒子詹男常到「默園」吃住勞動。2013年5月18日上午,當時18歲的詹男宣稱要返校打掃,提前一個半小時出門溜去網咖,當天深夜11時許,陳女認為詹男說謊,啟動「處理事情」管教程序,不斷掌摑、踹踢詹男質問行蹤,黃女等人也加入以水管、竹子輪番抽打詹男要求坦白。 詹男謊稱自己吸毒與販毒,以為可免除皮肉之苦,不料陳女等人信以為真,以幫助戒毒之名將詹男綑綁囚禁在「默園」長達18天,不時虐打拷問,詹男被迫繼續虛構自己加入黑幫、脅迫少女賣淫等情節以滿足陳女,直到同年6月5日晚間,詹男因長期受虐產生橫紋肌溶解症,又延誤就醫導致多重器官衰竭而陷入彌留,陳女才同意眾人將詹男送醫急救,但為時已晚,詹男仍告不治。 陳女到案辯稱僅打詹男耳光表達關懷,沒糾眾軟禁虐打,但黃女等人認錯說出實情。檢方起訴陳女8人涉犯傷害致死等罪,求處重刑,一審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將陳女、黃女各判刑13年與4年半、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各2年到4年,尤威評傷害與私行拘禁合併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吳仁甫傷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王昱翔傷害判刑8月,私行拘禁無罪。
二審將劉享易從2年徒刑加重改判3年8月,並以尤威評、吳仁甫與詹父和解為由,准2人各緩刑3年、2年,尤、吳2人未上訴已定讞。至於王昱翔是具有碩士學歷的數學老師,應有能力辨別詹男遭囚期間有生命危險卻沒搭救,被二審撤銷私行拘禁無罪部分,加重改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合併判刑3年8月。 全案上訴後,最高院指陳女雖屢次出庭落淚狀似有悔意,卻從未對詹父真誠致歉,出庭供述又不時狡辯,今駁回陳女5人上訴定讞,但最高院指二審改判王男罪責,有理由不備的缺失,將王男涉案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黃哲民/台北報導) 【本篇轉自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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