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胎防制應變 三個問題一定要弄懂]車輛行進間遇車輛爆胎,用路人應如何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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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胎防制應變 三個問題一定要弄懂
一、預防車輛爆胎行前應注意事項? 用路人平時應做好車輛之保養及維護,以減少爆胎之機率,重點檢查項目如下: 胎紋深度:輪胎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431汽車用外胎(輪胎)標準或CNS 4959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一胎面磨耗指示點,即須更換。 二、車輛行進間遇車輛爆胎,用路人應如何應變? 1.汽車行駛高速公路車輪爆胎,不可急踩煞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抓緊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 2.倘車輛已無法控制,也可藉著車體「摩擦」內側、外側護欄減緩速度,避免車輛翻覆。
3.車輛緊急停放路肩應於車輛後方50-100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1968通報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待援時,車內成員需退至安全處,以免發生二次事故。 三、發生車輛爆胎,為何不能「緊急煞車」? 1.車輛輪胎爆裂,是胎內空氣迅速洩漏,輪胎和輪圈之間鬆動,此時煞車,輪圈被迫停止轉動,但輪胎因慣性作用仍在轉動,因此不但嚴重損傷到外胎或內胎,還會使外胎脫離輪圈,使車身傾斜加大,易造成打轉或翻車事故。 2.用路人在高速行駛,如遇車輛爆胎,絕對不可急踩煞車,應緩慢放鬆油門,緊握方向盤,降低速度,再慢慢滑行至路肩,以確保行車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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