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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粗心給錯藥 無辜孕婦 安胎變墮胎 觀看數:8833 人
【黃任膺、俞泊霖、詹智淵╱連線報導】孕婦要安胎,醫院竟給吃墮胎藥!台中榮總埔里分院一名護理師去年10月懷孕7個月時,因身體不適在中榮埔里分院就醫,醫師便宜行事,以口頭醫囑開出安胎藥「Anpo」,未料藥劑師和護理師誤拿成發音相近、俗稱RU486的墮胎藥「Apano」,吃錯藥後她緊急轉院安胎,幸好去年12月孩子平安出生,但未來仍須追蹤觀察,該孕婦不排除對醫院與有疏失醫護人員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陳姓女子(30歲)與丈夫都是護理師,2人原都在台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服務;陳女向《蘋果》投訴,去年10月20日她因下腹痛到中榮埔里分院就醫,當時她懷孕7個月,婦產科醫師石莉君(約30多歲)診斷為子宮收縮不規律,請護理師李雅芳(33歲)打電話給藥劑師李宛真(34歲),提供Anpo(安胎藥)供陳女服用。
陳女說,藥劑師疑似將「Anpo」聽成「Apano」(俗稱RU486的墮胎藥),將墮胎藥拿給護理師,護理師未確認藥物,就將藥劑拿回診間,當時醫師也未再確認,就讓陳女服用2顆淺黃色藥錠;不久醫師看到藥物單據,才驚覺給錯藥。
陳女不知自己服錯藥,她因呼吸困難被帶往注射室休息,1小時後醫師要陳女再服藥,陳女詢問原因,醫師才坦承:「剛剛拿錯藥,希望妳立即轉院到台中榮總治療。」陳女得知因醫護疏失,想安胎卻誤吃墮胎藥,驚覺事態嚴重,決定轉院回原本產檢的彰化基督教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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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謝聰哲說,陳女當時服用2顆墮胎用的RU486,院方緊急施以早產療程,補充安胎藥及黃體素,住院一個多禮拜才出院。他表示,服用RU486墮胎藥可能導致畸胎,當時無法預測胎兒能否保住,或發育有無受影響,只能盡力而為,去年12月嬰兒只提早2天出生,「親手順利接生的那一刻,十分高興跟感動。」
陳女說,兒子出生時體重2230公克、外觀正常,小兒科醫師強調得追蹤觀察。陳女說,他們向院方請求20萬元和解,兒子5歲前若因這顆藥有不良影響,院方應提供醫療資源,但院方不但拒絕,還怪他們:「假設妳是院外員工,可能不會發生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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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衛生局長黃昭郎說,衛生局上周接獲陳女投訴,已要求中榮埔里分院與陳女調解,另要求該院提出說明,如違反《醫師法》、《藥事法》將懲處。
中國附醫藥劑部組長于維寧說,藥品給到病患手中,至少會經四關審核,包括調劑藥師、審核藥師、發藥藥師及最後病患確認,透過層層把關,才能確保不會吃錯藥,該院不會依「口頭醫囑」方式給藥,這不符標準作業程序,就算是醫院員工也不能便宜行事。
中國附醫婦產科主治醫師陳怡燕說,服用Apano墮胎藥可能引發早產。婦產科醫師李茂盛則說,Apano在懷孕前期恐造成流產,懷孕末期因母體黃體素已升高,墮胎藥較不易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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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榮埔里分院公關主任劉信義說,因當事人也是醫護人員,所以當時用口頭醫囑,去年11月開檢討會議,未來一定要有醫師白紙黑字的單據才給藥,目前未懲處相關人員。
劉信義強調,2個藥名發音相似,本案沒落實「三讀五對」流程(「三讀」指藥櫃取藥一讀、拿藥二讀、藥放回藥櫃三讀;「五對」是確認病人對、藥物對、時間對、劑量對和途徑對),院方確有疏失,願提供10萬元補償,但對方要求100萬,院方願和病人溝通提供合理補償。
.每次用藥前請先核對藥袋確認姓名、藥品無誤
.即使症狀相同,也勿使用他人藥物
.確實遵照醫師或藥師的指示
.於正確的時間服用藥品,勿自行更改用藥劑量
.每次病情不同,勿使用以前沒吃完藥物
.藥物拿出後要放回原藥袋,避免混淆服用方式
資料來源:台中童綜合醫院藥劑部副主任李
【本篇轉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