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27歲男子,與女友同居育有3名子女,
最小的女兒元旦出生,因女友除夕不願一起回高雄,
他只好獨自帶女嬰回高雄老家過除夕,
晚上投宿旅館,但因女嬰哭鬧不停,
爸爸安撫一個小時無效,
竟從30公分高的地方將女兒往床上猛摔,"
沒想到一丟就撞到頭,開始呼吸困難,
爸爸眼看情況不對趕快開車送醫,但途中女嬰就已斷氣…
在偵訊時這位爸爸辯稱不知後果會那麼嚴重,
檢察官認為女嬰才剛出生,該名男子一直有幫忙照顧女兒,
理應知道嬰兒有多脆弱,卻情緒失控害死女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
並請求加重其刑。
可憐剛出生就沒了命的小女嬰,願她在天之靈安息…
為人父母者,也應時時警剔自己,莫犯下不可挽回的錯誤…
(本文為筆者自行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