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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戰場:人肉充當軍糧提高兵士戰鬥力(圖) 觀看數:741 人
魯迅《狂人日記》中說封建社會的歷史每一頁都寫著「吃人」,那是指廣義的吃人,即封建禮教和封建制度戕害、壓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質。在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中,異類動物之間活捕生吃,同類動物之間也有互相殘殺的現象,這是競爭的需要。但是,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後,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現象,這確實使人難以想像。中國曆朝歷代出現過吃人的慘劇,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由於人類具有高於動物的社會意識,所以人相食比動物相食更顯得野蠻和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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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流傳甚廣的現代吃人圖,遭到了眾多良知的人們的猛烈抨擊,其實它與歷史上更多的吃人事件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1.吃人的戰場——人肉充當軍糧大大兵士戰鬥力
歷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將帥用人肉充作軍糧,所到之處,就擄掠當地的民眾為食物。十六國時期,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心甘情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勇猛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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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都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經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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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圖
戰爭本來就會使無數生靈遭受塗炭,但是更可怕的是其連環反應,吃人,應該是一種可怕的後果。
五代時的趙思綰與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占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上幾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肝吃完後,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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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無糧可食,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
元朝末年,天下大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更次之。吃人的辦法有多種,有的把人放在一隻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把人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剝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只截取男人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兩隻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種種酷毒做法,難以詳述。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
明末農民戰爭圖
明清時,官兵吃人的現象屢見不鮮。明成化年間,湖廣都指揮彭倫跟隨趙輔平定大藤峽民叛亂,把抓獲的俘虜綁到高竿上,讓兵士將他們亂箭射死,然後又割裂他們的肢體,讓兵士烹煮而食。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答應了她的要求,把莫氏烹煮吃了。又有一個姓李的婦女,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要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如果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答應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安葬。還有一位姓梁的窮書生被守將抓去將被烹食,他的十歲的女兒請求代替,守將被感動了,就把他們父女一同釋放。有一回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涌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到緊急的時候,這批人可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打開城門,把百姓放進來。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將近萬人。有戶人家數口被吃掉,只有一人倖免。兵亂過後的一天,這位倖存者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地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幹什麼?」那人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
古代時候,還有不少人出於兇殘的本性或怪異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來滿足殘酷的慾望。此類事例甚多,說起來真是駭人聽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