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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要出國玩!陳時中決定重罰「若確診就公布姓名」 千元隔離補助也沒了「還得自付費用」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其實早在疫情爆發之後,政府就不只一次勸說民眾暫緩旅遊計畫了,不過至今仍有許多人...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其實早在疫情爆發之後,政府就不只一次勸說民眾暫緩旅遊計畫了,不過至今仍有許多人一意孤行,堅持要到國外旅遊,甚至還前往那些已被列為「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的國家,導致大家都很擔心,他們若返國確診,是否會進一步造成防疫破口。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為此,在紓困條例第8條中就有規定,但凡防疫期間,如果有被要求隔離或檢疫,卻依舊違反指示的民眾,指揮官是有權利對他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其他必要的處置。

也因此陳時中日前宣布,針對那些非必要前往三級國家,返台後還確診肺炎的民眾,如果政府還發放每日千元的防疫補償,那顯然就很不公平了,所以他們除了無法領取補償外,還得加徵必要醫療費用,並且公布姓名,以示警惕。
 

圖片來源:Heho健康網

陳時中表示,雖然過去他曾提到沒有人願意生病,所以不想公布姓名,但如今這些確診者,與之前不得已被感染的狀況不同,「主要差別在於明明已經告知這些地方危險,希望大家不要去,結果他們又要這樣做,最後真的出事了,就會造成防疫上更大的負擔。」

圖片來源:ETtoday

陳時中進一步強調,目前公布姓名一事,尚未與法務部討論,不過卻已經和內部法務單位確認了,只剩下有關於必要、非必要該如何認定的細節,他們會在訂定完成後,這兩天一併向外界公布,「可以肯定的是旅遊一定不可以,現在主要先跟大家報告政府的態度,不然等全部訂好再說就會比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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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世界新聞網、鉅亨網

最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表示,那些入境後沒有確實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的民眾,包括故意提供不實聯絡資料以及漏填等,全部都將無法領取防疫補償金,並且還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第1項規定,處於罰鍰最高15萬元。
 

影片來源:三立新聞網SETN

現在這個非常時期,台灣真的需要大家乖乖配合,一起為防疫努力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其實早在疫情爆發之後,政府就不只一次勸說民眾暫緩旅遊計畫了,不過至今仍有許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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