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最可悲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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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幸福與快樂人生才不可悲 痛苦和歡樂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 一個人最可悲的是不會和自己相處, 不會發現生活中的美,在名利裡沉浮, 把自己的生命活成了行屍走肉, 失去了感知幸福的能力,一個人唯有自己的獨立意識, 才能離自己追求的幸福近一些。 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無歡樂,也無痛苦。 一個人若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且靠這養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並且使他們也感到快樂,即可稱為幸福。 物質帶來的快樂終歸是有限的,只有精神的快樂才可能是無限的。遺憾的是,現在人們都在拼命追求有限的快樂,甘願捨棄無限的快樂,結果普遍活得不快樂。
幸福是一種一開始人人都自以為能夠得到、最後沒有一個人敢說已經擁有的東西。 幸福喜歡捉迷藏。我們年輕時,它躲藏在未來,引誘我們前去尋找它。曾幾何時,我們發現自己已經把它錯過,於是回過頭來,又在記憶中尋找它。 幸福是一種苟且,不願苟且者不可能幸福。
所謂幸福,不過就是歲月靜好,身體健康,老來不寂寞,恬淡又從容的走向生命的終點。於其說是苟且,不如說是一種體面的生。
參考來源:https://www.toutiao.com/i658919654263514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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