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然別人不要,就別再給了】
老陸是我大學時的學長,有一天我在上課,他來等我一起吃飯,一眼看中了跟我上一節課的女同學。 她跟我一起從教室裡出來,看到老陸也很禮貌地打招呼。 老陸說,喜歡她就是因為他特別喜歡有禮貌的人。 約了幾次吃飯後,老陸和對方混得很熟,老陸的性格也很不錯,兩人又都對漫畫、電影和音樂之類的東西很感興趣,很是投機。 剛開始只是偶爾送一下漫畫模型,對方也會送給老陸一些。 後來,老陸咬著牙,用省出來的錢買了條項鍊,送給她。 晚上老陸找我喝酒,一直喃喃自語:「 為什麼她不肯收?」 老陸點頭。 沒有回應。 那天下大雨,我們都縮在公交車站台下,我很怕老陸做出衝進雨裡把自己淋感冒的偶像劇行為,和朋死死守住他旁邊。 ※ ※ ※ 幸福和努力不一定成正比。 有時候我們即便很努力,換來的還是一場空。就算你努力,你付出,你改變,也不一定能夠成功。 直到有一種愛出現。 這愛不需要你自己先努力、先付出、先改變,而是神把一切都先安排了。無論你本來是怎麼的人,或者你後來成為怎麼樣的人,這份愛從來都不改變,那就是神的愛。 『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愛了。』(約壹四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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