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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被訂房網取消 竟還得付取消費?

 

今年6月初,阿宏上Booking.com訂房,發現一家花蓮的民宿房價原價標示為近1800元,但價格有1.4折的優惠,所以4人房每晚僅250元,他便分4張訂單預訂明年6月要連續入住6晚。未料4天後,卻收

 


今年6月初,阿宏上Booking.com訂房,發現一家花蓮的民宿房價原價標示為近1800元,但價格有1.4折的優惠,所以4人房每晚僅250元,他便分4張訂單預訂明年6月要連續入住6晚。未料4天後,卻收到訂房網站通知信說房價標錯,並告知可折衷讓他以打折價4000元入住。「台灣規定標錯價應在2天內以正當理由通知消費者取消。」他說:「但訂房網卻是訂房後第4天才通知,還說我電話少1碼,所以之前連絡不上,但我有留MAIL,為何不一開始就直接寫信通知?而且我沒印象有他們的未接來電,所以我不願接受折衷方案、也沒回信。」但之後,他有3張該民宿的訂單陸續被訂房網取消,且其中2張的取消通知信中竟分別寫著,要收350元跟175元的取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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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氣得向消保官申訴,但消保協商當天訂房網也沒人出席,他抱怨網站擅自取消訂單,且當初有填信用卡資料,也讓他擔心會不會被亂扣取消費。民宿老闆出示訂房網的信件說,網站承認是系統錯誤才導致標錯價,且要民宿若接到申訴時,請客戶改找他們反映。老闆並說,民宿付款方式是客戶在訂房網訂房後,會傳匯款資料到客戶的手機,需在3天內將房費匯到民宿帳戶,訂單才算生效;此外民宿與網站尚未簽訂明年的合約,且也未跟客戶收取任何費用。對此阿宏說,之前沒注意這規定,因有填信用卡資料,以為是信用卡扣款,但現在看成交信發現確實有提醒字樣。台北市消保官潘宏政表示,若訂單成立信件中有載明消費者須匯款給民宿的規定,但消費者未注意、以致未匯款,恐怕訂單從一開始就不能算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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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標錯價,消費者雖是在Booking.com訂房,但契約關係仍存在於旅館業者與消費者之間,故旅館業者須舉證標錯價為訂房網的失誤,否則仍需負責。雖訂房網承認標錯價是因系統錯誤造成,但因該公司為境外公司,不適用台灣法令,故即便它未依相關規定期限通知消費者取消訂單,消費者也拿其沒轍。但標錯價仍為網站的疏失,若網站擅自取消訂單且因而衍伸取消費,當然不應跟消費者收費。Booking.com委託凱旋公關回應,造成客戶不便感到抱歉,因這段期間以電話跟郵件未聯繫到客戶,擔心客戶到時無法入住,才先取消訂單,至於取消費,民宿及網站二方皆不會收。至於消保協商,當時曾於7月8日電話聯繫消保官,但剛好遇颱風假,事後有回函給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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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事後告知,他是被記者通知才知道不用取消費,網站根本沒通知他,但既然自己也未細看成交信的提醒,決定不再追究此事。對於網站沒通知消費者一事,消保官潘宏政也認為,Booking.com未善盡通知責任。(撰文:陳奐宇)「」

(此篇轉述蘋果日報之報導) 





今年6月初,阿宏上Booking.com訂房,發現一家花蓮的民宿房價原價標示為近1800元,但價格有1.4折的優惠,所以4人房每晚僅250元,他便分4張訂單預訂明年6月要連續入住6晚。未料4天後,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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