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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故事 : 一張三千萬的不記名債券

 

據說這是真實案例,但聽起來好像格林童話裡的故事。有一個老人過世了,他的三個兒子辦完後事,相互討論要如何償還父親生前積欠的5百萬債務。

 


【真實故事】一張三千萬的不記名債券


據說這是真實案例,但聽起來好像格林童話裡的故事。
 
有一個老人過世了,他的三個兒子辦完後事,相互討論要如何償還父親生前積欠的5百萬債務。
 
「不必還,拋棄繼承就好了,因為老爸留下的遺產沒有5百萬,划不來。」大哥說。
 
「對,各人債務各人背,用不著為了三塊錢去還五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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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同意。
 
老三卻持不同意見:「可是欠的對象是我們大伯,這樣不好吧,還是應該幫忙還清。」
 
他考慮的,是以後還得和大伯一家往來。
 
「好吧,那爸爸的財產就給你繼承了,債務也由你負責了!」兩位哥哥異口同聲回答。
 
於是整理父親遺物的重責大任,也一併交給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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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後,老三整理父親書房時,居然找到一張3千萬的無記名債券!
 
「哥,老爸留下了一張債券,數目很大......」
 
大哥、二哥悔不當初,趕快向法院聲請撤銷拋棄繼承。
 
「當初是不知道有這筆遺產,所以才......」他們向法院提出「意思表示錯誤」。
 
法官卻說:「表示錯誤僅限於表示內容或行為錯誤,他們兩人只是拋棄的動機錯誤,並沒有被詐欺或脅迫選擇拋棄繼承,都是自願的,所以我得駁回聲請,他們依法不得撤銷拋棄繼承。」
 
於是唯一未聲請拋棄繼承的老三,就這樣獨自繼承了老爸的這筆3千萬債券,不需要與大哥、二哥均分。

聽見這個案例以後,小強覺得很神奇,立刻和他的同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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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回答小強說:「我覺得兩位哥哥的決定,『原則上』並沒有錯,現行法律為了避免父債子償的惡夢,用『拋棄繼承』來幫忙解套是好的!」
 
小強:「原則上並沒有錯,那你的意思是『還是有錯』,是嗎?」
 
「前面是對的,後面的動作卻錯了。」朋友解釋:「既然已經拋棄了,乾脆一點,有甚麼好回頭的呢?」
 
另一個同事卻說:「其實他們錯的不是後面,恰恰是一開始就錯了,因為他們一開始就該選擇『限定繼承』。」
 
「那是甚麼意思?」
 
「限定繼承,就是債務如果超過遺產,繼承人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財產為被繼承人債務負責;但如果遺產多於債務,繼承人還是可以獲得遺產。而且只要其中一位繼承人聲請限定繼承,其效力就會及於其他繼承人。他們如果一開始就這樣,五百萬就能如數還給大伯,又能平分剩下的錢,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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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強和第一個同事面面相覷:「這個方法很好,但我們都不知道!所以現在怎麼辦?」
 
「不怎麼辦啊,」第二個同事說:「如果我是老三,就會放聰明一點,把剩下的兩千五百萬平分給哥哥們,免去無窮無盡的煩惱!」
 

這個案例,你又怎麼看呢?
 
對耶穌而言,這家產不管怎麼分,都還不是太重要,而是你的心在哪裡?
 
有一次,耶穌在講道的時候,群眾中有一個人對祂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弟同我分產業。
 
耶穌對他說,人哪,誰立我作你們的審判官,或分家業的人?
 
於是祂轉而對眾人說,你們要當心,要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婪;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家業豐富。
 
主耶穌考慮的是更高層次的事,家產的事或許必須解決,但拿到手以後我們如何生活?有沒有考慮到更久遠以後的事?你雖然有了三千萬,但生命如此脆弱,不管花不花得完那些錢你都得死,所以一百年後該怎麼辦?
 
如果你考慮到那麼久以後的事,現在的事你就不會那樣苦惱了,因為野地裡的草,今天存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尚且這樣給它們穿戴,何況是我們?
 
婚姻,工作,求學,兒女,前途。我們的父原知道我們在世上需要甚麼。但我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該給我們的一定會給我們的!






據說這是真實案例,但聽起來好像格林童話裡的故事。有一個老人過世了,他的三個兒子辦完後事,相互討論要如何償還父親生前積欠的5百萬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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