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於工作就要「追隨熱情」... 大錯特錯!想在工作中 得到快樂,你需要「培養」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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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工作,我們還要更「自私」!
一個力求「實現」好點子的網路平台 Behance, 它的創辦人貝爾斯基這麼說道: 「只要事關生涯和工作經驗,我們就變得自私, 不過,是好的那種自私。 領薪水已經不夠,我們想要真的能從工作中學習。
我們希望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技能, 『輕鬆的工作』已經無法滿足我們。 我們一準備好,就想要擔下更多責任, 而非等到『投入時間』之後。 我們期待自己能做更多熱愛的事情, 讓更多費力單調的工作能夠自動完成。
」
「我們野心十足、缺乏耐性,而且理直氣壯。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邁入了能徹底解放全部潛能的新時代。 然而,這種理所當然的心態不會帶來機會或成就。 潛力能發揮到多少,端看你磨練技能、 大膽冒險、考驗自尊, 以追求更偉大成就的意願有多強。」
工作原來也可以不只是為了錢! 有著以下的這些想法,你將能快樂的工作...!
培養熱情之前,先養成能力
喬治城大學教授卡爾.紐波特提出有趣的見解: 他說:「『追隨你的熱情』是很糟糕的建議。
他研究「什麼讓人樂於工作?」這個基本問題, 一年後,他得到的結論,就是「別要求自己追隨熱情」。
第一,在工作前就懷抱熱情的人很少。因此,要求他們「追隨自己的熱情」 只會造成焦慮與失敗。
第二,原有興趣不足支持工作愛好。即使對特定主題深感興趣, 但數十年的職涯滿意度研究告訴我們, 工作要變成愛好,原本就有的興趣遠遠不夠。
舉例來說,許多充滿熱情的烘焙師父, 被經營面包店的壓力壓垮, 也有很多充滿熱情的業餘攝影師 記錄了一場又一場冗長的婚禮後,失去對攝影的興趣。
如何保持對工作的熱情?
如果想保持對工作的熱情, 除了想辦法找出基因中與生俱來的召喚, 還需要更成熟的策略。 我想在本篇文章中探討其中一項策略, 這項策略在我研究成功人士的人生時經常出現。 我們就以一位知名作家為本文的個案研究對象。
對環境保護始終熱忱 ─ 環境記者比爾麥奇本環境記者比爾.麥奇本, 一九八九年出版《自然的終結》後聲名大噪, 此書也是第一批與氣候變遷有關的熱門著作之一。
麥奇本後來繼續寫了十多本書,成為重要的環保人士。 如果你聽過麥奇本的演講,或看過他的訪談, 就能明顯看出他對工作的熱情。
可是,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我們可以從他進哈佛念大學, 為校刊《哈佛克里姆森報》開始撰文時講起。 他畢業時已是校刊編輯, 《紐約客》雜誌的編輯威廉.蕭恩因此注意到他。 蕭恩邀請剛畢業的麥奇本撰寫「城中話題」專欄, 這個專欄是雜誌的重點專欄。
一九八七年,在《紐約客》工作五年後, 麥奇本採取行動,辭去工作, 搬到阿第倫達克山脈的小屋中, 隱居野外,寫下《自然的終結》, 立刻成為環境新聞學的經典著作, 為他現在充滿熱情的人生打下基礎。
麥奇本的故事凸顯兩點, 如果想了解人們如何打造自己熱愛的工作生活, 這兩點便是重要關鍵。
重點1. 生活型態比工作內容更重要麥奇本走上他熱愛的作家之路。 不過,深入了解他之後, 我認為,如果抱持同樣的熱情, 他還有很多不同的職業可以選擇。 對麥奇本來說,真正重要的似乎是自主權, 例如:可以自己決定工作內容、 在什麼時間工作、住在哪裡, 以及能否影響這個世界。
讓想要的生活型態去激發工作熱忱所以,只要能讓他擁有自主權、能夠影響世界, 就能激發他的熱情。 舉例來說,你可以想像在另一個平行宇宙中, 麥奇還是一樣快樂地領導著重要的非營利教育組織, 或成為備受尊敬的社會學教授。
熱愛自己工作的人常出現這種情況。 他們的滿足感不是來自工作內容, 而是因為工作獲得的重要生活型態。 這些型態因人而異, 舉例來說,有些人渴望獲得尊重、成為重要角色; 有些人渴望的是能彈性安排時間、工作單純, 但重點是,這些特點比特定的職位籠統。 要打造一項事業,該問的, 不是「我對什麼樣的工作有熱情」, 而是「哪種工作方式和生活型態可以讓我有熱情」。
重點2. 先有能力,再有熱情麥奇本一直到非常擅長寫作後, 才能夠擁有工作的自主權和影響力。 舉例來說,他剛到哈佛時,報導能力還不太優秀。 他早期的報導(可以從《克里姆森報》的資料庫找到) 顯露出菜鳥記者過度誇大的毛病, 例如,他一九七九年報導美國職籃塞爾提克隊開幕戰時, 把體育場館形容成「老舊的地下墓穴」, 又把退休球員的制服號碼說成是 「從天窗懸掛下來的一連串聖人名單, 只能從球員曾經穿在身上的鮮綠色球衣號碼來分辨」。
不屈不撓的努力,精進了寫作能力最讓麥奇本的同事印象深刻的並非他的寫作天分, 而是他為了精進寫作能力不屈不撓的努力。 《克里姆森報》曾經有個傳說, 麥奇本某天參加劍橋市議會會議, 回到辦公室的時候時間已晚, 只剩三十五分鐘就要交出隔天的報導。 他和其他記者以一瓶蘇格蘭威士忌打賭, 賭他能不能在截稿時間前完成三篇報導。結果他贏了。
麥奇本在大學校刊寫了四百多篇報導, 在每年發行四十七期的《紐約客》寫了五年的文章。 在他邁向有自主權、可發揮影響力的人生、 創造重要成就、寫出《自然的終結》之前, 他已經培養了相當深厚的專業能力來支持自己的轉變。 如果他火候不到就想成為全職作家,絕對會失敗。
想要怎麼生活,就要拿出能力來交換熱愛工作的人身上經常看到這種模式。 就如重點 1 所述, 只要工作能讓你擁有你想追求的生活型態, 工作就會變得很有吸引力。 不過,這些生活型態稀有又珍貴, 舉例來說,不會有人因為你真的很想要, 就願意給你很多的自主權或影響力。
基礎經濟學告訴我們, 如果你想要的東西稀有又珍貴, 你也要以稀有又珍貴的東西來交換, 而在職場上,你可以提供的就是能力。 這也是為什麼總是要先有計畫地培養能力,才會有熱情。
追隨工作熱情,不如「培養」工作熱情現在,讓我們後退一步,重新整理一下。 對工作抱持熱情是個頗為合理的目標。 可是,追隨熱情並非達到目標的好策略。 這項策略假設的是你對一個現有的工作原本就懷抱熱情, 而且對工作有強烈興趣, 並因此足以長久對工作感到滿足。 但其實這些假設都有瑕疵。
麥奇本的故事反而凸顯了另一種更高明的方式,可以培養熱情。 這個方式很多人用過, 而且最後都達到令人激賞的成就。 這讓我們知道, 我們應該有計畫地培養稀有珍貴的技能。
只要能吸引市場的注意, 就能把這些技能當作槓桿, 將生涯導向讓我們產生共鳴的生活型態。
比起選擇完美的工作、 立刻並能長久享受工作的喜悅, 這個策略沒有那麼誘人。 可是,這項策略獨到的優點就是的確有效。 換句話說:不必追隨熱情,而是該培養熱情。
一直以為要追求工作熱情,未來的日子才會過得快樂...但其實培養熱情更實際!培養能力,將來你也能過想要的生活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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