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重“事”還是重“人”(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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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按照公司的會議制度,凡周例會遲到者一律罰款50元,謀公司有一天,會議的記錄員人事專員小朱居然開會也遲到了。一問之下,原來小朱因為剛才處理了一些工作上的臨時狀況才遲到的,那你認為小朱該不該罰呢? 認為要罰的人,是看重“事”的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保證把事做好,沒有任何理由。 認為不該罰的人,覺得小朱也是為了工作才遲到。如果罰了,只怕小朱不服。
這是看重“人”的人。
這兩種觀點都有道理,也各有支持者。對錯其實沒有定論,都是每家企業自己定的規矩。在這裡要提醒大家的是,與您的意見不同的管理者一定有,有人看重“事”的因素,有人看重“人”的因素。 如果選擇了小朱被罰,你的做法會是以下兩項中的哪一種? 第一,會議上宣佈小朱遲到,罰款xx元; 第二,宣佈小朱遲到,罰款xx元,並在會議上說明必須罰的理由,並在會後找小朱溝通。
相比而言,你基本上會選擇後者。但這僅僅是你認為理論上應該這麼做,實際中未必會這麼不厭其煩。這就是“知道”和“做到”的差距。為什麼會沒有“做到”呢?其實還是不重視,覺得沒必要。就像你知道戒煙很重要,但還是戒不了一樣。
按照以上兩種分類,我們可以歸納出四種人:
第一,注重“事”又外向者。董事長多屬這一類,他們鬥志旺盛,目標感強,行動力強,在關注目標的時候,他們不太關注別人的感受。他們並不是待人無情,其實他們對自己也是這樣的,因為他們認為所謂的個人情緒在目標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也許他們是先有這些特質,才能成為董事長。
第二,注重“事”又內向者。財務和技術人員多屬這一類,他們對設備、產品、圖紙、數據比較敏感,喜歡研究專業,但不善與人交流。 第三,注重“人”又外向者。銷售員多屬這一類,他們擅長溝通,懂得察言觀色,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在小事上善於變通讓步。 第四,注重“人”又內向者。
這四種人,缺哪一種可以呢? 沒有了第一種人,公司就缺了靈魂; 沒有了第二種人,公司就缺了頭腦; 沒有了第三種人,公司就缺了喉舌; 沒有了第四種人,公司就缺了手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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