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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菜會致癌不能吃?營養師:掌握4原則安心吃


一桌好菜,吃不完該怎麼辦?

留著明天再吃,卻擔心隔夜菜有致癌疑慮;

可是,丟掉又實在浪費!

營養師表示,隨著食安問題,

許多重新選擇自行開伙。

但是,現今社會以小家庭居多,

不易餐餐皆現煮,隔夜菜問題也就隨之而生。

其實,只要把握4原則妥善處理,

隔夜菜也能吃得安心無負擔!

吃隔夜菜易致癌?

尚無法劃上等號

徐于淑營養師在其著作《吃出軟食力》

一書中提到,曾有研究及新聞報導指出,

煮好的食物放置24小時以上,

會產生大量的亞硝酸鹽。

即指長期吃隔夜菜,等於吃進過多的亞硝酸鹽,

此成份有致癌風險。

但是,由於研究實驗不夠嚴謹,

因此,無法將隔夜菜與致癌劃上等號。

隔夜菜安心吃!

4原則正確處理不NG

雖然現煮現吃是最理想的狀態,

不過,徐于淑營養師提到,若實行有困難者,

只要在料理、處理食物時,留意以下4原則,

就能減少上述疑慮的發生,安心享受美食:

原則1/烹調時,避免食物受污染:

生、熟食的刀具及砧板應分開,

食物處理程序為罐頭、乾貨→蔬菜、

水果→生鮮蛋品→肉類→海鮮。

原則2/烹調後,

分裝少量,快速降溫:

可用金屬容器盛裝,較易散熱、降溫,

或用耐熱袋密封後泡並開水冰鎮、

食物加蓋後用風扇吹涼,

並在1~2小時內放入冰箱。

原則3/注意儲存溫度:

冷藏溫度最好低於5℃、冷凍低於-18℃。

原則4/復熱時,加熱應完全:

再次煮沸或食品中心溫度需達74℃以上。

【營養師小叮嚀】:

除了針對食物的烹調過程、

加熱方式提出叮嚀外;

徐于淑營養師也提醒,

食物仍有其一定的保鮮期限,

烹煮過的食物冷藏期間最好不要超過3天,

而置於冷凍庫則不要超過1個月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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