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菜會致癌不能吃?營養師:掌握4原則安心吃
一桌好菜,吃不完該怎麼辦? 留著明天再吃,卻擔心隔夜菜有致癌疑慮; 可是,丟掉又實在浪費! 營養師表示,隨著食安問題, 許多重新選擇自行開伙。 但是,現今社會以小家庭居多, 不易餐餐皆現煮,隔夜菜問題也就隨之而生。 其實,只要把握4原則妥善處理, 隔夜菜也能吃得安心無負擔! 吃隔夜菜易致癌?尚無法劃上等號徐于淑營養師在其著作《吃出軟食力》 一書中提到,曾有研究及新聞報導指出, 煮好的食物放置24小時以上, 會產生大量的亞硝酸鹽。 即指長期吃隔夜菜,等於吃進過多的亞硝酸鹽, 此成份有致癌風險。 但是,由於研究實驗不夠嚴謹, 因此,無法將隔夜菜與致癌劃上等號。 隔夜菜安心吃!4原則正確處理不NG雖然現煮現吃是最理想的狀態, 不過,徐于淑營養師提到,若實行有困難者, 只要在料理、處理食物時,留意以下4原則, 就能減少上述疑慮的發生,安心享受美食: 原則1/烹調時,避免食物受污染:生、熟食的刀具及砧板應分開, 食物處理程序為罐頭、乾貨→蔬菜、 水果→生鮮蛋品→肉類→海鮮。 原則2/烹調後,分裝少量,快速降溫:可用金屬容器盛裝,較易散熱、降溫, 或用耐熱袋密封後泡並開水冰鎮、 食物加蓋後用風扇吹涼, 並在1~2小時內放入冰箱。 原則3/注意儲存溫度:冷藏溫度最好低於5℃、冷凍低於-18℃。 原則4/復熱時,加熱應完全:再次煮沸或食品中心溫度需達74℃以上。 【營養師小叮嚀】:除了針對食物的烹調過程、 加熱方式提出叮嚀外; 徐于淑營養師也提醒, 食物仍有其一定的保鮮期限, 烹煮過的食物冷藏期間最好不要超過3天, 而置於冷凍庫則不要超過1個月較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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