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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歲阿嬤過安檢時,被懷疑行為異常,當她「脫掉外衣」後,讓人看到難過得說不出半句話 觀看數:854 人
這名94歲的老奶奶,到墨西哥探親後返回美國邊境。
結果過安檢時被發現異常,邊境員警檢查時在老奶奶身上發現了別的東西。
(SOURCE: .TOUTIAO)
老人脫下外衣後,才發現,她的腰上和腿上綁著泡沫箱。
(SOURCE: .TOUTIAO)
泡沫箱綁的很結實,對於這樣年紀的人來說,這些東西應該是個沈重的負擔。
(SOURCE: .TOUTIAO)
是什麼樣的東西,讓老奶奶用這樣的方法攜帶在身上?
(SOURCE: .TOUTIAO)
員警幫老奶奶卸下身上沈重的「負擔」,但這些東西讓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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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TOUTIAO)
一共約5公斤重的違禁品,被這位老奶奶從墨西哥帶到這裡。
很難想像,什麼樣的人會讓一位94歲的老人做這樣的事,
當時警方一看到是違禁品時全都有些鼻酸,該怎麼處理這件事則更是讓警方為難的。
(SOURCE: .TOUTIAO)
但走私是大罪,現在警方也全力追查違禁品來源,以及94歲老奶奶涉案的原因。
違禁品害人,更過分的是這些靠著違禁品走私賺大錢的商人!
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讓老奶奶如此耗費的走私,但這終究不是一件好事!
分享出去,別讓違禁品走入你我的生活中!
安全檢查(簡稱安檢,Security check)為降低安全風險所採取的一切檢驗手段,為風險管理主要內容之一,
涵蓋社會、經濟與政治生活各個領域,根據特定的對象和要求,
包括對特定建築與設施建設的驗收、特定場所人員及隨行物品的進入、生產與產品流通過程、特定領域(如計算機網路)、
人員和貨物出海關入境通關以及特定場所和設備工具的定期安全檢驗等。
入境報關須知:2019台灣海關禁止入關物品清單及可攜帶物品限量
年滿20歲之入境旅客,可攜帶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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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攜帶新台幣入境以10萬元為限,如所帶之新台幣超過該項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發行局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準攜入。未申報者,其超過新台幣10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外幣:攜帶外幣入境不予限制,但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其超過等值美幣1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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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攜帶人民幣入境逾2萬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超過部分,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未申報者,其超過人民幣2萬元部分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攜帶有價證券入境總面額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黃金: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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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洗錢之虞之物品:攜帶總價值逾等值新台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者,應向海關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處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物品價額之罰鍰。若總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應向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並向海關辦理報關驗放手續。
旅客可攜帶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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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可攜帶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惟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度數為限。
農畜水產品類,食米、熟花生、熟蒜頭、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得超過1公斤。大陸地區之干貝、鮑魚干、燕窩、魚翅各限量1.2公斤,罐頭限量各6罐。禁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鮮果實。
為防範非洲豬瘟,保護台灣豬隻健康,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含真空包裝)入境, 即使是泡麵,內含豬肉片者都在違禁品行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已於107年11月30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規定,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生奶未經過高溫高壓處理不能帶回台灣,鮮奶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可帶入。保久乳和調味乳可以攜帶入境。單次入關奶粉需在6公斤內,且一年不得超過30公斤。
攜帶兒童玩具類商品(包含兒童用自行車、手推嬰幼兒車、嬰幼兒服裝、防護用頭盔、模型玩具等),適用海外商品2萬元以下免申報關稅,但須經主管機關查驗,單項單次價值1000美元以下且同規格型式數量5件以內,或是1000美元以上商品1件免驗。旅客隨身攜帶合於免驗規定之商品者,海關逕予放行,惟以非銷售自用、商業樣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途為限;超出免驗金額數量或非屬前述用途者,則需向標檢局申請檢驗。
攜帶錄音帶、錄影帶、唱片、影音光碟及電腦軟體、八釐米影片、書刊文件等著作重製物入境者,每一著作以1份為限 。
攜帶家電或影音設備(電視、音響、吹風機、吸塵器、燈具等) 商品入境, 完稅後2萬元台幣為限,超過金額須申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如獵槍、空氣槍、魚 槍等)、彈藥(如砲彈、子彈、炸彈、爆裂物等)及刀械。
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許可,不得進口;屬CITES列管者,並需檢附CITES許可證,向海關申報查驗。
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
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