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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的要懂得放手,消耗寶貴的時間及精力, 一點都划不來 觀看數:825 人
做朋友,能走過三個月的已不容易,
能堅持六個月的值得珍惜,
能相守一年的堪稱奇蹟,
能熬過兩年的才叫知己,
超過三年的值得記憶,
五年後還在的,應請進生命裡。
十年後依然在的,那就不是朋友了,
已經是親人,是生命的一部分了!
失去的就要懂得放手
如果不小心丟掉100塊錢,
好像丟在某個地方,
你會花200塊錢的車費
去把那100塊找回來嗎?
一個愚蠢的問題,
可類似事情
卻在人生中不斷發生:
被人罵了一句話,
卻花了無數時間難過;
為一件事情發火,
不惜損人不利已,
不惜血本,
只為報復;
失去一個人的感情,
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
卻還傷心好久,
打不起勁來做事
消耗寶貴的時間及精力,
一點都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