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了2000美金,只花1年就讀完 麻省理工大學 4年的課程!原來只需要…
來自加拿大的斯科特·揚 在家用了12個月, 通過互聯網完成了四年麻省理工大學 33門的計算機課程, 節省了150萬的大學學費。 (MIT麻省理工大學,美國理工科神校) 在18歲的時候, 斯科特·揚就創建了自己的第一個學習型博客。 如今已是知識型網紅的他, 除了一年完成33門MIT計算機課程外, 他還花了一年時間去了4個國家, 學習了4門外語,還用30天來挑戰學習肖像畫。 他寫的一本書《如何高效學習》 已被翻譯成中文正在中國熱銷。 斯科特·揚(Scott Young),1988年出生在加拿大, 從高中開始放學後就幾乎不學習, 儘管如此, 他還是以全班第2名的成績畢業。 讀大學時, 他每天學習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但他的平均成績總保持在A以上。從加拿大馬尼托巴大學商科畢業後, 他又以超凡的速度學習了麻省理工計算機課程,並登上TEDx的演講台, 向全世界宣講自己的學習經驗。 10年時間,1000多篇優質內容 18歲的斯科特·揚 非常的痴迷於研究人的能力發展, 在2006年他用WordPress創建第一個個人網誌, 他想向大家分享自己所看到,試驗過的, 關於自我能力提升有用的文章, 並能影響到讀者們的生活。 那個年代的網誌就像如今微信公眾號一樣, 要想讓網誌能吸引到足夠多的讀者, 內容一定是核心。 斯科特在他創立網誌的那一刻就知道, 網誌的界面可以慢慢美化, 但優質內容一定是最重要的。 在他推出幾篇優質文章後, 陸陸續續收到了許多讀者的好評與關注。 依靠讀者的口碑效應, 10年時間,1000多篇文章, 讓他成為了一位知名的學習型部落客。 用10天完成普通大學生得花4個月的課程 而讓他真正名聲大噪 並讓全世界所熟知的是他的一個個人學習實驗, 用12個月完成了MIT四年計算機的33門課程, 平均每10天完成普通大學生要花4個月才能修完的一門課程。
那時從商學院已經畢業了一年的斯科特一直感嘆著計算機改變人類生活的力量, 同時他也對代碼背後的算法充滿著好奇心。 他很想重新學習計算機相關的知識, 但又不想花費四年的時間和學費。 正好他遇到了麻省理工學院的網路公開課, 在2011年10月, 他在他的部落格上宣布自己 將進行為期12個月的MIT課程挑戰, 那時的他並沒有百分百的信心能完成這個任務。 他用每周每天10小時的時間來學習,每個周六花一天的時間休息來平衡生活, 用每個周日的時間來工作維持開銷。 他認為大學就像一個米其林餐廳, 你支付的費用不只包含了食物, 還有環境和服務。 當你對某一個知識極度饑渴的時候, 你並不一定要花額外的費用再去學校, 再花額外的時間去選課社交, 而可以用一種單刀直入的辦法馬上解決自己的好奇心。 他通過網路課程, 花了低於2000美金在相關的書籍材料上, 在2012年9月宣布完成了所有的33門課程, 而這期間他只用了短短的12個月。 之後,有科技大公司直接提供面試機會給斯科特, 但他並不是為了當一個大公司的程序員, 而是為了來證明 每個人可以很快速的學習計算機的知識, 以及用學到的東西做一些其它有趣的事情。 有人曾問過斯科特·揚是不是喜歡學習, 而他答到他只是想通過學習,成為一個更聰明的人。
斯科特的舉動並不是鼓勵我們不用再去大學學習,而是想通過他的自我教育行為來讓個人重新思考學習的效率,能讓大學的規則制定者思考每一個課程 應該如何配置更合理的時間和課程的價錢。 一年去四個國家,學會四門語言 在實驗完成後, 他登上TEDx的演講台 向全世界宣講自己的學習經驗後, 他又開始了自己的另外一個實驗 用一年時間,不講英文,去四個國家,學習四門不同的語言。分別是西班牙的西班牙語, 巴西的葡萄牙語,中國的普通話和韓國的韓語。
但並不意味著斯科特的四門語言都很優秀,在這四門語言中, 他覺得自己最擅長的是西班牙語, 而最不擅長的並不是中文,而是韓語。 (分別去了上海,昆明,台北的斯科特·揚) 剛開始學中文的時候, 斯科特即使知道自己說錯了也一直不斷地練習, 就跟我們一直認為學語言的核心思路一樣, 就是不斷地說,量變產生質變, 學習語言對他來說也並非有什麼捷徑可言。 對他來說,學習一門語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和人交流。 他的學習方法是通過Skype在家和中文老師交流, 再出門去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人聊天, 即使當時很多人都在笑他們說中文的口音。 在熬過一開始說中文帶有口音和卡帶的短暫痛苦後, 迎來的是他對中國漢字和文化的收穫。 他痴迷於漢字和漢字之間存在著的各種各樣的關係, 也認識到學習拼音並不能了解漢字背後的博大精深。 對於中國文化保守的觀點, 斯科特非常不贊同,他認為西方人之所以這麼說, 是因為沒有很好地用中文去和中國人溝通, 沒有理解和融入到 中國人區分於西方人獨特的交友和生活方式。 而學習每一門語言, 他都只用了3個月的時間。 在四國旅行結束後, 他也向大家總結了一套 每個人都能學習任何語言的方法論:1.找到一個會要你學習這門語言的人 2.和這個人約定不能使用自己的母語 3.開始和這個人不斷交流 (這不就是馬雲爸爸當年學習英語的方法論嘛?) 然而斯科特認為最寶貴的 並非是他懂得如何快速地掌握一門語言, 而是他在不同國家的經歷 和學習語言後對這個國家文化的理解。 (就像馬雲當年在美國遇到互聯網) 「用不同的項目來挑戰自己」一個月時間內挑戰自畫像從來就沒有在斯科特這裡停止過, 挑戰完四國語言後的他又花了每周5天, 每天5個小時,堅持一個月, 總計100個小時的情況下學習自畫像, 30天後得到了他想要的結果。
挑戰背後的學習方法論其實無論是挑戰12個月的MIT計算機課程, 一年四門外語還是30天的肖像畫, 10年來,斯科特·揚其實一直都在做一件事情: 給自己設定目標,用自己來做實驗,並堅持完成,然後將其中的經歷和思想與人分享。而用他的話來說, 他的自我教育挑戰背後都在用著同一種思路: 在確定一個要通過學習完成的目標後, 將這個目標不斷得劃分成每一個小目標, 在完成每一個小目標的途中不斷總結, 持續獲得有效的即時反饋, 形成一個「學習-反饋-改進」的循環。 如果在這個小目標上遇到困難, 就去學習新的一個小目標的內容, 反過來再去想盡各種辦法 去解決之前遇到的困難,直到完成目標。 思路看似簡單,但想真正掌握, 並能應用到實際生活中看到效果實屬不易。 很多人都缺少這樣的耐心和自制力,以及對自我的要求。當我們還在生存、安全、感情、尊重的需求上掙扎時, 斯科特已經在自我潛力發掘需求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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