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奮不顧身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 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結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經擁有, 甚至不求你愛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裏, 遇到你。 你見, 或者不見我, 我就在那裏, 不悲不喜;你念, 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裏, 不來不去;你愛, 或者不愛我, 愛就在那裏, 不增不減;你跟, 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裏, 不舍不棄。 來我的懷裏, 或者讓我住進你的心裏, 默然相愛, 寂靜歡喜。
假如愛情可以解釋, 誓言可以修改。 假如, 你我的相遇, 可以重新安排。 那麼, 生活就會比較容易。 假如有一天, 我終於能將你忘記。 然而, 這不是隨便傳說的故事。 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戲劇。 我無法找出原稿, 然後, 將你一筆抹去。 其實, 我很累了, 我習慣假裝堅強, 習慣了一個人面對所有,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麼樣。 有時候我可以很開心的和每個人說話, 可以很放肆的, 可是卻沒有人知道, 那不過是偽裝, 很刻意的偽裝;我可以讓自己很快樂很快樂, 可是卻找不到快樂的源頭, 只是傻笑。
有時候, 別人突然對你說, 我覺得你變了, 然後自己開始百感交集。 丟了的自己, 只能慢慢撿回來。
曾經在某一個瞬間, 我們以為自己長大了, 有一天, 我們終於發現, 長大的含義除了欲望還有勇氣和堅強, 以及某種必須的犧牲。 在生活的面前我們還都是孩子, 其實我們從未長大還不懂得愛和被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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