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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明信片】告訴我,該怎麼維持家庭的秩序?


【愛的明信片】告訴我,該怎麼維持家庭的秩序?


洋陽老師:一放假,我國中的孩子就徹夜在外遊玩不歸,跟他定好門禁時間,他常常賴皮逾時,家裡其他年幼弟妹開始有樣學樣。我不想當個討人厭、愛嘮叨的媽媽,但是又擔心他在外遇到危險,我到底該怎麼辦?~家麗

親愛的家麗:
 
我相信所有的媽媽都不想當一個討人厭、愛嘮叨的媽媽。然而,身為母親不能因此就不設立家中的規矩;因為孩子的安危與前途,比母親是否受歡迎更優先、更重要。
 
其實,你可以向神學習如何作父母。從聖經中我們看到,天父對我們的規定總是事先講,而非事後才說;並且祂把我們違規的後果,也在事前說得非常清楚。雖然祂給我們自由意志,去選擇遵行或違背,然而最終神會一字不差、非常平等的執行祂所說的話。


 
 身為父母,要引導兒女行在正途上 
 
神的寶座是建立在祂的公義上(詩篇八十九篇14節);神若有任何不義,就無法維持祂的國。公義需要:第一,公開、正直的立法,以及讓人知道違法的後果;第二,認真、平等的執法。聖經將神與人立的約完全公諸於世,也一再告訴我們,在神沒有偏待人的事(歌羅西書三章25節)。基督會公正的審判並執行神與人所立的約。神與人立約是出於祂愛的引導,以免我們自誤、誤人。沒有法就不知罪(羅馬書三章20節);知罪才會自責、悔改,使人產生對憐憫和拯救的需要,並為此感恩(約翰福音十六章8節)。
 
父母在家中是神的代表權柄,為引導兒女行在正途上,就必須事先立下一些規矩,防範兒女誤入歧途。事先清楚的告訴兒女該守的規矩,譬如,晚上何時必須回家。同時,也必須立下相關、合理的違規後果,譬如,逾時不歸就一週不能外出,第二次犯規就一個月不能外出等等。父母對所有的兒女,必須用同樣的規矩,且公平的執行。如果父母對待兒女不公平,家中就不會有和平;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和平是公義的果子(以賽亞書三十二章17節),有公義才會有和平。

 立下適當的規矩,嚴格認真的執行 
 
父母一定要清楚說明立規矩的用意,是愛的引導,而非以罰為樂。再者,立定了規矩就必須嚴格執行才有意義。因此,事先必須考慮:1)立下對兒女長遠有益,且現在有能力遵守的規矩,而非立下兒女無法遵守的規矩。畢竟懲罰是不愉快的,違規的懲罰是要讓兒女有意願遵守規矩,避免懲罰;2)立下父母自己可以說清楚,且認真執行的規矩。然後,必須完全照所立的規矩執行,絕不通融。這樣,才能訓練、引導和保守兒女走在正途上,不造成日後的遺憾。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乃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十四章17節)。當父母是公義時,家中就能有和平;有和平,才有喜樂。願神賜福你們家充滿喜樂、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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